【绝密】内部资料,首次公开发行工作排期表实操版
时间 | 工作内容 | 落实机构 | |
第一阶段:改制阶段(以2016年6月30日为改制基准日) | |||
2016年8-9月 (改制) | 8月26日 | 召开创立大会,成立股份公司,召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 | 公司、各中介机构 |
9月10日前 | 完成股份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公司 | |
9月12日前 | 改制为股份公司后的所有相关资质、注册登记事项的变更应尽快安排人手办理,争取12月底前全部完成(律所协助公司先列示需要变更权属人的事项清单,再根据实际情况逐一确定变更时间表) | 公司、券商、律所 | |
9月30日前 | 确定独立董事人选(共3名,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最迟10月10日) | 公司、券商、律所 | |
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最迟10月10日),并召开董事会审议 | 公司、券商、律所 | ||
第二阶段:上市辅导、申报材料制作 | |||
2016年8-10月 (上市辅导及核查) | 2016年8-10月 | 中介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高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详细了解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及运作情况,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研发财务核算、运营管理、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等方面 | 公司、各中介机构 |
保荐机构、会计师下发财务核查所需全套表格给公司并指导填写(9月10日前下发给企业) | 券商、会计所 | ||
8月31日前 | 确定国内供应商走访安排(包括原材料供应商、外协厂商、劳务派遣机构等) 确定国外供应商走访安排(各中介机构先提前办理签证) | 公司、各中介机构 | |
9月7日前 | 会计所安排人员完成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及受让股权事项的现场评估工作,初步确定评估价格 | 公司、会计所、券商 | |
9月10日前 | 评估机构针对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及受让事项出具评估报告(初稿) 9月13日前,评估报告定稿 | 会计所、券商 | |
9月18日前 | 聘请募投项目可研机构,并着手讨论募集资金投向、融资规模、项目选址、项目用地出让手续等事宜,并启动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公司、券商、可研机构 | |
9月20日前 | 公司与券商、会计所一起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打印银行账户流水,并由银行盖章 | 公司、券商、会计所 | |
9月25日前 | 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完成增资、验资及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 公司 | |
9月30日前 | 完成员工持股平台股票份额划分 | 公司、券商、律所 | |
完成国内经销商、客户走访(走访比例达到各年度营业收入的70%,会计所负责比例核定); 完成国内供应商的走访(包括国内原材料供应商、外协厂商、劳务派遣机构); | 公司、各中介机构 | ||
最终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融资规模、建设规模、产能规模、项目预期效益、项目选址、项目用地事宜 | 公司、可研机构、券商 | ||
10月8日前 | 驻外员工社保公积金问题解决。 | 公司、律所、券商 | |
10月15日前 | 各中介机构给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进行规范化及上市关注事项的现场培训(集中1-2天的时间进行现场培训) | 公司、各中介机构 | |
完成财务会计问题的全面梳理与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敲定(包括:①收入确认原则确定、②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经销商进销存数据核查、③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④坏账准备计提、⑤关联方利息计提、⑥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⑦存货成本核算、⑧销售模式的确定、⑨股份支付的认定等) | 会计所、券商 | ||
完成法律问题的全面梳理与重要事项的敲定(包括:①经营资质的梳理、②员工持股资金到账及验资(最晚可推迟至10月27日)、③同业竞争事项的清理、④知识产权转让、⑤历史沿革问题彻底清理、⑥员工劳动关系梳理(即人员独立)等) | 律所、券商 | ||
10月20日前 | 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10月25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定稿 注: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初稿需要敲定几个大数(投资额、占地面积、产能等),用于发改委备案 | 公司、可研机构、券商、律所、会计所 | |
10月25日前 | 募投项目完成发改委备案 | 公司 | |
10月27日前 | 启动募投项目环评 | 公司 | |
完成辅导备案全套材料准备 | 公司、券商、律所 | ||
10月30日前 | 向当地证监局递交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进入正式辅导期 | 公司、券商 | |
完成境外供应商走访 | 公司、各中介机构 | ||
2016年9月-申报前 (申报材料制作) | 律所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安排 | ||
9月30日前 | 9月30日前完成:(1)利润分配政策初稿;(2)公司股东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承诺初稿;(3)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初稿。 10月10日前,上述文件定稿。 | 律所 | |
10月10日前 | 律所向公司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模板,由公司提前与政府部门进行预沟通 | 律所、券商 | |
11月15日前 | 完成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初稿 | 律所 | |
会计所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材料安排 | |||
9月25日前 | 2014年、2015年备考审计报告初稿,并与保荐机构进行讨论修改 | 会计所、券商 | |
10月10日前 | 2014年、2015年备考审计报告定稿,并出具正式盖章版本 | 会计所 | |
券商证券-申报材料安排 | |||
9月30日前 | 完成《发行人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初稿,并于10月10日前定稿 | 券商、律所 | |
10月30日前 | 完成《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章节初稿 | 券商 | |
完成《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基本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监高与公司治理”、“其他重要事项”等章节初稿 | |||
11月5日前 | 《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运用”章节初稿 | 券商 | |
《招股说明书》财务章节初稿,完成2014年、2015年明细数据填列 | 券商 | ||
2016年11-12月 | 2016年11月10日前,会计师开始进行2016年度的预审工作 | 会计所 | |
会计师安排专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予以规范指导,必要时对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各方中介协助公司修订完毕全套内控及公司制度文件 | 公司、各中介机构 | ||
中介机构督促企业将财务核查及后续尽调中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 公司、各中介机构 | ||
公司取得募投项目的环评批复 | 公司 | ||
第三阶段:申报 | |||
2017年1-3月 | 1月5日 | 公司财务关账 | 公司 |
1月5日前 | 公司启动政府部门的最近三年(2014-2016年)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开具工作(律师提供模板,公司提前与政府部门沟通),并于1月26日前完成 | 公司、律所 | |
安排保荐机构及律师开展所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开户银行(工商、税务、社保、公积金、海关、外管、商务、土地、药监、质监、安全、环保、银行等)的走访,并于1月26日前完成 | 公司、券商、律所 | ||
1月6日前 | 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上市相关议案 | ||
1月21日前 |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上市相关议案 | ||
1月25日前 | 会计师出具三年审计报告初稿(财务报表数据敲定,附注初稿),保荐机构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 会计所、券商 | |
2月15日前 | 会计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常损益审核报告、纳税鉴证报告、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差异审核报告等全套财务申报文件 | 会计所 | |
召开审议发行上市及报送审计报告等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及股东会 | 公司、律所 | ||
2月22日前 | 根据财务数据补充更新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律所 | |
根据财务数据补充更新招股说明书 | 券商 | ||
其他申报材料准备完成 | 券商、律所 | ||
预约现场内核时间及内核会时间 | |||
2月22日-3月5日 | 券商现场内核(2月22日至2月25日) | 券商 | |
组织公司讨论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 | 公司、券商、律所 | ||
全面核对所有申报材料之间一致性、准确性并补充、修订 | 券商 | ||
安排证监局现场检查及辅导验收(3月2日前) | 公司、券商 | ||
安排保荐机构内核会议(3月3日前) | 券商 | ||
3月18日前 | 向中国证监会递交IPO全套申请材料 注:由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处会根据证监会的意见,限制单位时间内的项目申报数量,所以一般在第一次申报时,会以各种理由将申报材料打回修改,一般每个项目都要进行2到3次申报,最迟3月31前完成申报 | 公司、各中介机构 |
【重磅权威】证监会:严密关注企业通过短期缩减人员、降低工资、减少费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等方式粉饰业绩的情况
香飘飘,对不起了,虽然你折腾的很辛苦,可是我还是不想买你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