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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证监会终于明确IPO“三类股东”问题!

2018-01-12 尚普IPO咨询

“三类股东”问题一直是困扰IPO,特别是新三板企业IPO发展的重大问题,证监会一直没有明确说法。

今天,证监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对于含有“三类股东”IPO提出了明确要求: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得为“三类股东”;

2、“三类股东”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已纳入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

3、“三类股东”做穿透式披露,对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人是否直接或间接在“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进行核查;

4、“三类股东”对其存续期作出合理安排以符合锁定期和减持规则。

存在已久的IPO“三类股东”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这是重大利好,拟IPO企业和中介机构们终于不用再困扰了!

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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