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招股书竟犯低级错误,证监会你管不管?
招股书信披低级错误,让证监会帮忙找“问题”?
前五名供应商中,2015年对靖江新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锌锭5783.67万元,而招股说明书P122原材料采购构成中2015年锌锭为0,其他年度也存在类似情况,请说明出现上述差异的原因。
看到这道反馈问题,IPO君就傻了......
这题来自下周即将上会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达新材”),其招股书(2016年申报稿)具体披露如下: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若是造假,这个错误太智障了吧?幸亏新一稿招股书(2017年版)给了我们答案,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更新了披露:
看来可能是排版错行导致,应该是2014、2015年度涂料、锌锭、热镀锌铝板、冷轧板的采购金额、占比都写错行了。但关键数据竟有如此低级的笔误,让人汗颜。
还好锌锭采购量进入了前五名供应商,不然这个错误就呵呵呵了......
看完低级错误,我们来看一下华达新材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发行人主要从事多功能彩色涂层板、热镀锌铝板及其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净利润情况如下:
客户之间疑似关联关系是否需要核查?
刚才说完供应商信息披露的尴尬事,现在来聊一聊发行人神奇的客户。
据招股书披露,杭州富源华彩钢有限公司、浙江银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杭州巨瑞钢业有限公司、浙江聚佰钢业有限公司、杭州凯达彩钢板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富丽华彩板有限公司、杭州宝旭彩钢有限公司、杭州鸿乐钢业有限公司、杭州凯迈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啸金欧通彩板有限公司都是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的客户。我们来看一张表格:
公司名称 | 地址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
杭州富源华彩钢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大源镇工业园区 |
浙江银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大源镇经源路5号第1幢 |
杭州巨瑞钢业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大源镇工业功能区3号路6号第6幢 |
浙江聚佰钢业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大源工业功能区1号路8号 |
杭州凯达彩钢板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大源镇工业园区3号路8号 |
杭州富阳富丽华彩板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大源镇纬山路6号 |
杭州宝旭彩钢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大源镇大源工业功能区(亭山村) |
杭州鸿乐钢业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大源镇工业功能区 |
杭州凯迈实业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灵桥镇王家宕路11号 |
浙江啸金欧通彩板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大源镇广源大道299号第2幢 |
我们再看一下地图里的地理位置:
我们再放大来看这一部分:
是不是很神奇?不过发行人是制造业,运输成本是很贵的,客户都聚集在公司周围可能也很正常。
但其中有几家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疑似关联关系,不知券商是否核查到位。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1~3月前五名客户包括浙江银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杭州富源华彩钢有限公司,销售的都是热镀锌铝板。
浙江银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1日,其大股东系巴中华,认缴出资额1400万元。杭州富源华彩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0日。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查询,巴中华曾在杭州富源华彩钢有限公司担任股东,其中天眼查信息如下:
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不知巴中华是否为同一人?它们之间现在关系如何?中介走访的时候有没访谈确认巴中华与杭州富源华彩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系?
据招股书披露,杭州凯达彩钢板有限公司系发行人2015年第一大客户,杭州巨瑞钢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2016年第三大客户。经查询,它们的大股东都是蒋叶芬,不知是否为同一控制之下?是否有涉及需要合并计算的事项?
反馈意见曾关注到,请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补充:(1)按具体业务类别、销售模式、境内外业务等,列示报告期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及销售变化情况,并结合行业状况、主要客户的市场地位以及相关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公司与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2)对于报告期新增、减少和交易金额长期较大等特点的主要客户,请说明客户的背景,是否与发行人具有关联关系;分析是否存在异常客户的情形,如有请详细披露其主要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对主要客户业务真实性的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如果认真核查后仍有遗漏,那就会被审核人员骂惨。
控股股东华达集团
看完客户、供应商,我们来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华达集团。华达集团是邵关根、邵升龙、邵明祥1999年以经评估杭州富阳华达通信电缆厂净资产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7,250万元,其中邵关根出资51%,邵升龙、邵明祥分别出资24.5%;2004年6月,华达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
杭州富阳华达通信电缆厂于1992年10月5日在富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50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村办),法定代表人为邵关根。
2015年11月20日,富阳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历史沿革及集体企业“摘帽”过程的确认函》进行了确认:杭州富阳华达通信电缆厂虽曾因历史原因被登记为“集体(村办)”性质,但实际无集体出资,系“戴帽子”的集体企业,即登记注册为集体企业但实际为邵关根等自然人投资设立并经营的民营企业;杭州富阳华达通信电缆厂由集体所有制企业脱钩为合伙企业已经得到当时的主管部门富阳市富阳镇工业交通办公室的批准,并被工商部门认可及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杭州富阳华达通信电缆厂脱钩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注:控股股东系“戴帽子”的集体企业,其改制过程是否需取得省级人民政府确认?
另外,杭州富阳华达通信电缆厂还有一家控股子公司没有处理干净。经查询,杭州富阳华达通信电缆厂持有杭州华达电缆有限公司约70%的股份,且邵关根在杭州华达电缆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处于吊销状态。
杭州华达电缆有限公司吊销不是注销,所以可能还需披露为关联方。另外,杭州富阳华达通信电缆厂已经注销,现想再注销杭州华达电缆有限公司已几无可能,这也是把问题遗留下来的原因。
与控股股东关联拆借多
发行人作为华达集团控制的公司之一,2015年度改制前由华达集团负责总体资金调度。华达集团根据下属企业各项业务的生产经营状况,对资金的需求进行统筹安排并用于生产经营,因此在报告期早期,发行人存在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
其实这句话的另一层意思可否理解为,2015年度改制前,公司的独立性、内控均存在重大问题?我们由披露的报告期内资金拆借情况一窥端倪。
2014、2015年华达集团分别从发行人名下借走9亿元、4亿元,须知发行人2014年、2015年净资产才2.6亿、3.2亿元左右。若华达集团经营情况稍有闪失,发行人当时资金链完全可能断裂。
控股股东为他人债务提供巨额担保
富阳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6)浙0111民初65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飞虹集团归还建行富阳支行贷款1,860万元,并支付到给付日止的利息、复息;2)飞虹集团归还建行富阳支行票据垫付款2,073.77万元,并支付到付清日止的利息;3)建行富阳支行有权就一、二款项在最高额3,004万元内对杭州飞虹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4)陆水木、孙泉英对一、二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华达集团对第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达集团已经履行了担保责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华达集团对飞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银行债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115亿元。
企业互保,一家出事,可能一批企业资金链出问题。不知道华达集团是否还有对其他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中介机构是否有所核查?
总之,信息披露是招股书的命根子,披露质量差,证监会可不是来帮你找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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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O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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