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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们居然进行“不可描述”的交易,结果当然是被警察蜀黍抓住了!

微说连南 2021-03-05

近日,三江派出所通过积极摸排线索,成功捣毁一涉黄窝点,查获5名涉黄人员。

三江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三江镇团结大道某沐足城存在涉黄违法行为。8月3日1时许,三江派出所组织人员对某沐足城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3男2女涉嫌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民警遂依法将其传唤到县公安局办案区进行调查。

经调查,张某、郭某等5名人员均对其存在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以被公安局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三江派出所为确保我县开展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顺利进行,以“创文在行动”为主题,以“不通知、不定时、不间断”的形式对辖区的旅业宾馆、KTV歌厅、沐足休闲、网吧等特种行业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目前成果明显,违法犯罪行为显著下降。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 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来源:平安连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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