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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优惠政策大红利
广东连南
近年发展变化巨大
越来越现代,越来越漂亮凡在连南投资注册的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关于继续执行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复函》(粤财法〔2017〕11号)文,为支持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免征本地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属地方分享部分 (40%,含省级和市县级)。优惠政策自2018 年1月1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企业申报时直接减免,无需先征后返。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减按9%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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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招商服务中心
视频:融创传媒
编辑:Q记
责编:丘志高
编审:黄文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