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连南这些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中的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危害:室内停放和充电可能会导致电池过热、短路等,进而引发火灾。一旦电池发生自燃,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蔓延速度极快。此外,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设备也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使用不当会导致触电事故。
处理措施: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场所在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的相关法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处理措施: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场所在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的相关法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处理措施: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场所在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的相关法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处理措施: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场所在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的相关法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处理措施: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场所在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的相关法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 1591-2015)第7.1条之规定:厨房、浴室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危害: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阻挡火势向另一区域蔓延,容易引起人员伤亡事故。
三江镇秀珍商店
处理措施: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场所在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的相关法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危害: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影响场所内人员正常疏散逃生、延误疏散时间,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处理措施: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场所在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的相关法条,并责令其限期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危害: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影响场所内人员正常疏散逃生、延误疏散时间,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处理措施: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场所在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的相关法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处理措施: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场所在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的相关法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危害:容易出现漏电、电线短路等情况增加火灾发生的风险。处理措施:现场告知场所负责人场所在消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的相关法条,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莫莉娜
责编:丘志高
编审:黄文瑾
县委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