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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 | 交警扣的车这样才能取回来

2017-10-20 新疆通汇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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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于微法官

 

“不赔钱,就不准交警放车!”这是我们在交通事故处理时常听到的一句话。这样的说法有没有道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交警扣车的情形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还有,敲黑板划重点了: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调解后不履行,可以扣车吗

 

事故处理中,交警主要的工作是对事故进行调查,认定事故责任。

 

而交通事故调解,则是当事双方自愿的原则,并且需要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后交巡警才可以受理,调解以一次为限,调解达成协议,如果有任何一方未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交警是不可以扣留车辆的。

 

车上的货物也要扣留吗

 

交警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交警扣车期限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日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拖车费由谁出?

 

交警扣车后不能够开过去,只能用拖车的形式将车子送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时候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交警扣车要交停车费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领取被扣车辆如何处理

 

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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