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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选举是哪国公民在公投? 你所不知道的香港!

李叶明 随笔南洋 2020-09-18

日前关于香港问题的讲座,我谈了港人未来的三个选择,也分享了自中英谈判后,英方为保护其在香港的利益和影响力,在撤退前一系列“光明正大”的做法。



当然,讲座少不了谈到最近刚结束的区议会选举。泛民称其为“公投”,说选举结果表达了港人对政府的不满,以及“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参阅:争取“真普选”泛民必败


对此,我提出一个小问题:请问这次投票的都是公民吗?是哪国公民呢?或再问的具体一点,参与这次“公投”的有没有外国公民?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公民,等等?



很多人不知道,香港区议会选举的“一人一票”,外国公民只要在港合法住满七年,获得居留权(即永久居民)就可以投票。


对此,新加坡人是无法想象的。因为在新加坡,绝对没有可能让永久居民(外国公民)参与投票。


选举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权力。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会把这种权利赋予外国公民。我们耳熟能详的公民民主、公民政治、公民社会,都是以“公民”为前提的。



就以美国为例,如果有俄罗斯人或俄罗斯机构,通过社交媒体等试图影响美国大选,那是非常严重的事件。特朗普总统的“通俄门”,就有类似情节。


对于大选,美国连俄罗斯的一丁点影响都不允许,更别说允许外国公民直接投票了。这不是民主不民主的问题,是主权和安全的问题。如果连大选也让外国公民参与,形同丢失主权!


通俄门特别检察官米勒在国会作证


对于我提出的这个小问题,很多人都没听过。我的一位校友最近常跟我讨论香港问题,自诩对香港非常了解,说他有亲戚在香港。他居然也不知道外国公民在港可以投票。


不知道就算了。他还支持泛民的“真普选”,曾对我说香港没有“港独”,说我指泛民是“港独”,无中生有。可他跟我辩论了几天,居然没读过我的文章真普选是“港独”的幌子,他的批评仅限于对我的观点和对文章的标题。



我在文章里都会提到大量事实并进行论证。我提醒他,很多情况他并不了解,应该读读文章才来批评。他说不用,不需要读,看标题就可以(批评)。对此我很无语,为什么不读文章?难道是害怕看到事实?


对于我提出的小问题,是哪国公民的公投?有群友就很坦率,说这是一个“很残酷”的问题。香港人最脆弱的心结就是身份认同。而你这是用“身份”来质疑港人。



不过他反问,区议会的选举办法并未变过,为什么建制派获胜时,你不质疑“投票资格”?而我的校友则说,何必去质疑?泛民的“公投”说并无法律依据。他认为这是言论自由、随便说说,不必在意。


不必在意,就是不必质疑吧。他们都认为,只要合法,就算有外国公民投票也OK,不该质疑选举的合法性。我知道建制派对这次选举有很多质疑。但那不是我关注的。


区议会选举 选民排长龙等候投票


我不想质疑“选举合法性”,也不想质疑“投票资格”。事实上我认为在香港允许有居留权的外国公民投票,不算漏洞。因为根据《基本法》,特首和立法会不是普选的。所以让外国公民投票(仅限区议会)不会有损主权。


区议会属“地方性选举”,有点像业主委员会,专注于社区事务。香港被分成近500个社区。显然业主委员会没必要限制必须公民才能选。但如果有人告诉你,把业主委员会的投票加在一起可视为“公投”。你会同意吗?


当然不会!你一定会觉得滑稽。因为性质不同!都没限制必须公民才能投票,怎么能扯上“公投”呢?这是概念性错误!



既然如此,那泛民为什么大肆渲染这是“公投”胜利?难道只是为了嘴爽?既然他们非说是“公投”,那我问问:这是哪国公民的公投?也算是我的言论自由吧。


事实上,泛民主派舞剑,意不在区议会。他们瞄的是特首选举委员会和“真普选”。渲染“公投”胜利可大大增加他们向政府争取《基本法》里没有的“双普选”的砝码。



照理,争取“双普选”,更要考虑港人公民身份的复杂性。在香港,除了纯外国人,还有大量持外国护照的港人。


在回归前,一半以上港人(360万)持英国属土公民护照;后来英国还签发数十万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并发放大量居英权。


另外在12年过渡期,香港有超过30万人移民国外。这批人很多在97前后拿了外国国籍后又回到香港。所以香港有两本或两本以上护照的情况相当普遍。


香港女佣示威 争取居留权


有趣的是,女佣也曾上街示威,争取居留权。因为很多来自菲律宾和印尼的女佣在港工作超过七年,有的更长达20、30年。可她们都拿不到居留权。女佣认为,这是对她们工作的歧视,明显不公平!


事实似乎确实如此。从事其他工作的外国人,在港超过七年就能拿到居留权。女佣却不能。所以法官最初下判时支持女佣,后来是被高院推翻。否则30多万女佣也会变成这次区议会选举的合格选民,绝对让全世界女佣都羡慕死。



这就是香港。在香港随便找一个港人问问他手里有几本护照,这似乎还好回答。但如果问他内心深处到底认同哪个国家,或自认是哪一国公民?恐怕就很难回答了。


既然公民身份如此复杂,双普选就应该慢行。可泛民却不,他们总以激烈抗争手段,甚至宣称革命,试图挟“公投”民意来落实双普选。还要求不准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必须是他们所谓的“真普选”。


明眼人都看的出,在被英国统治了156年,回归仅20余年,尚未开展国民教育,尚未完成国安立法,就匆匆搞这样的“真普选”,这是要民主呢,还是要你的主权呢?



如果真的只是要民主,那就应该先把谁是公民,谁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问题规定清楚,总不能还让外国公民参与双普选吧。那就是大漏洞了。


另外,须尽快落实国民教育,完成国安立法,这是曾经的殖民地都必须要做的“去殖民化”的一部分。在确保了“公民民主”和完成“去殖民化”后,我看“双普选”也就水到渠成了。


对此您有何看法,请写留言告诉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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