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丨陕西铁检机关出台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系列工作制度规定
为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近期,陕西铁检机关出台了《陕西铁检机关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工作意见》等系列工作制度规定。
陕西铁检机关高度重视刑事案件质效工作。去年,根据分院党组安排,刑事检察部门成立了“提升刑事案件质效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刑事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在铁检机关两级三院展开专项调研,发现制约刑事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问题。去年10月,工作专班前往北京市检察机关进行学习交流,实地考察先进兄弟院的相关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分院多次召开部门会、工作专班会,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组织工作专班起草形成系列制度规定。经今年分院第4次检委会研究,通过了促进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6个制度规定。
“陕西铁检机关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系列工作制度规定采取“1+N”的整体构架,即提纲挈领的总纲式文件和多个针对薄弱环节的单项工作机制相结合的模式,体现出统筹全面、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特点。《陕西铁检机关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工作意见》共制定工作措施17条,要求切实强化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和主导作用,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不断降低“案-件比”,严格条线指导管理,全力提升办案效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案件效果。另外五个工作制度规定,则分别围绕“总纲”中提出的不同问题和解决措施,细化了操作规范,完善了配套机制。《陕西铁检机关刑事案件审查工作办法》立足捕诉一体审查模式,细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引导侦查、开展法律监督、审查听证等工作,确保刑事案件审查的连贯性和精准性。《陕西铁检机关全面提升“两项监督”质效工作办法》强调了监督原则、细化了监督情形、规范了监督流程、梳理了监督重点,助推“两项监督”规范化发展。《陕西铁检机关刑事案件不起诉工作办法》阐述了存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未成年人不起诉等的适用情形,列明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以及做出不起诉后如何进一步引导侦查等内容。《陕西铁检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办法》要求检察机关在做出退回补充侦查后,细化补充侦查提纲制作,引导取证精细化。《陕西铁检机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侦查质量评判反馈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的侦查质量进行评判反馈。创新提出,对侦查质量较好、较差、差的案件分别发出正向、负面的案件质量通报,对其中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本系列文件还将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其他后续制度规定陆续下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文字:周 婕
摄影:高欣雨
编辑:高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