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铁检机关召开“聚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工作座谈会
7月19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主持召开“聚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工作座谈会。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慧英,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马咏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黄志平及西安铁检院、安康铁检院分管刑事、民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两级三院刑事、民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首先组织传达了省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院王旭光检察长7月14日在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学习讨论。
随后,西安、安康铁检院检察长和分院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在西安、安康市组织开展秦岭环境资源类案件“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开展情况,分院分管副检察长进行了点评,与会人员共同对“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中发现的秦岭生态环境案件线索进行了初步研判。
最后,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对铁检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党组部署和要求,聚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提出了七个方面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铁检机关要从更高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院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省委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坚决把对铁检改革的谋划统一到省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责任感、法治责任感全面完成好省院部署的改革任务,切实聚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
二要深化“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要将分院前期部署开展的秦岭环境资源案件“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进一步深化扩展为“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切实抓好学习调研,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秦岭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秦岭生态检察的前沿问题深入调研,解决好本领恐慌、知识短板问题。切实做好“大走访”,摸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底数,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做到精准发力。活动要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取得实效、夯实基础作为检验活动的依据。
三要提早谋划。面对省院的改革部署,铁检机关要主动作为,下好先手棋,从思想发动、业务学习、调研走访、机构人员调整、职能配置、检务保障、党建引领、内部监督等各方面做好谋划和准备工作,切实做到在新职能明确后,立即以最佳状态投入工作。同时,要把做好当前工作与谋划长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铁检在秦岭生态检察中的职能定位。
四要全面履行好铁检各项检察职能。在秦岭生态检察中,做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向发力,固强项,补短板,扎实全面履职。突出办案质效,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持续不断地在“五乱”问题整治、森林和水源保护、水土保持、小水电退出、矿山生态修复、碳达峰碳中和、地质灾害防治和尾矿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发挥铁检职能作用。
五要依靠人民群众做好工作。分院控申部门要与刑事检察部门配合,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发出公告,广泛收集西安、安康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线索,鼓励群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报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六要加强外部协作。铁检机关要加强与西安、安康两地的秦岭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务、公安等行政机关及社会公益组织的沟通协调,围绕秦岭保护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协作机制。抓紧推进与林业部门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安康院的“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经验,切实发挥工作机制在秦岭生态检察中的作用。加强与地方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争取支持,形成协同工作的良好局面。
七要加强专业化建设。铁检机关要根据改革需要,提前统筹谋划秦岭生态检察专业化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抓紧推动秦岭生态保护检察指挥中心和大数据平台建设,以专业化建设助推“聚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工作任务的落实。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文字:王亚龙 田斌栋
摄影:董宏亮
编辑:高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