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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丨凝心聚力 谋篇布局 陕西铁检分院召开2022年行政检察开年“重”会

陕西铁检 2022-06-19

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召开2022年行政检察工作谋划会,研究确定新的一年行政检察工作方向、工作重点凝心聚力,为行政检察工作谋篇布局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慧英,检委会专职委员马咏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平,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周兴安及两级三院行政检察部门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黄志平检察长、张幼波副检察长、陕西铁检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阳先后重点围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及法律监督专项评查工作,汇报了陕西铁检分院、西安铁检院、安康铁检院去年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梳理了工作亮点和问题难点,提出今年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分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阳、杨博,检察官助理薛海金、王薇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2022年工作思路做了主题发言。随后与会同志围绕“成绩怎么看、问题怎么办、机制怎么用、工作怎么干”这几个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

高慧英副检察长肯定了2021年陕西铁检行政检察在案件受理数量激增的情况下,在监督案件数量、监督类型、监督质量水平上取得的显著进步和提高,同时也深刻感受到行政检察人员监督自信心的提升,这些都为今年行政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对今年的工作,她要求:一是在监督内容上,要有全局观,不完全拘泥当事人诉请,实现行政诉讼监督内外监督“双轮驱动”;二是监督质量上,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但提升监督质效。

王勇检察长同样充分肯定了陕西铁检2021年行政检察工作在监督类型突破、监督质量、社会治理参与度、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明显进步。肯定成绩的同时,他指出,陕西铁检行政检察工作还存在办案周期过长导致可能存在无法及时回应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行政检察专业化团队专业化作用未充分发挥;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空间还很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径单一、方法不多,相关机制激活程度不够,难以实现跨跃式进步和发展;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挖掘程度不够,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案件总结、案例推介工作经验不足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对今年的工作,王勇检察长要求:一要树立精准办案理念。落实繁简分流工作制度,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把行政检察专业化团队的精力集中到有监督价值的案件上。二要发挥好上下一体化工作机制优势。充分发挥基层院力量,将部分有监督价值、化解可能性的案件分流至下级院,利用属地优势,即有利于当事人又锻炼行政检察队伍。上级院对基层院监督目的未实现的案件,要加强跟进监督工作;三要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化办案,要坚持全要素办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四是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专业化团队优势。团队内实现理念共享、信息共享、机制共享、案例共享,为行政检察贡献一支业务高度精通、战斗力极强的专业化团队;五要全力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要统筹调配力量,主动出击,深挖线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王勇检察长强调,这次会议是开年“重”会。“重”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行政检察工作意义很重要。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大局、关系社会安全稳定大局。矛盾能否妥善解决关系到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国家安定乃至党和国家的执政基础。行政检察在行政诉讼监督中“一手托两家”的职能、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使诉源治理,平息矛盾纠纷、从而使社会秩序归于平静的意义重大。二是铁检行政检察占比位次很重要。陕西铁检行政检察工作业务数量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占比较高,被省院寄予厚望。行政检察工作更是陕西铁检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的行政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新的一年必须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实现更大进步。西安、安康铁检院党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力量,充分运用已有工作机制,践行精准监督、穿透式理念,总结好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加强沟通,形成上下贯通的良好工作局面。陕西铁检行政检察人要进入工作深水区,在工作中多想一层、多做一点、多走一步,从而打开更大的工作局面,共同将陕西铁检行政检察工作推向新台阶。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文字:王   薇

摄影:董宏亮

编辑:杨梦雯

审核:孙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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