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十娘|美国大学“非升即走”的终身教职制度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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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戴耘
编辑|渡十娘
作者简介:戴耘博士,出生上海,就读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曾任教上海大学文学院,1991年赴美留学,获Purdue心理学博士学位,现为纽约州立大学(Albany)教授
复旦发生的青年教师姜某华仇杀系书记王某的悲剧,引发了很多关于大学“终身教职”(tenure)的讨论。很多讨论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是中国的终身教职制度是从美国学来的。其实,除了这个制度确实“非升即走”外,它从意图到程序和国内还是还有蛮大差异的。比如,姜某的情形是在众多申请终身教职的教师中,真正能获得留任的比例很小;美国晋升制度在这一点完全不同。我在美国大学任教二十多年,不仅我自己经历了整个职称评审过程(从助理教授晋升副教授并获终身教职,然后从副教授晋升正教授),我也多次担任同事的晋升委员会主席,并担任过三年校一级晋升委员会的成员。所以对整个制度的运作是比较熟悉的。希望读者看了这篇介绍,大致就能明白为什么像复旦那样的极端事件出现在美国的大学终身教职的评审中的概率是很小的。
首先,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是校方设置的固定教授编制,也就是说,你在应聘时就知道你将是临时受聘的“访问教授”,“兼职教授”,“讲师”,还是能够在六年后晋升副教授并获得永久聘任的助理教授(tenure-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也就是说,这样应聘的助理教授,只要符合条件六年后都能获得晋升和终身教职。这个制度形成于上世纪美国四十年代,主要目的是保护教授们的学术自由,不会因为学术分歧而被解雇。这个制度能存活到今天的一个原因是,它为学者从事长期学术探索提供了稳定性(铁饭碗),而不会为了保住饭碗而在学术上急功近利。
从“终身教职”的评审标准看,美国大学和中国大学可能差异不大。 评审内容分为学术(含研究或创作),教学,服务三个方面。虽然学校的政策一般总是说学术、教学同样重要,但实际操作上,学术水平评量更容易客观,教学水平则很难有完全一致的看法。如果你在研究型大学,学术部分一定会权重最高,标准较严格(比如要求在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或领域中有成为国内国际领军人物的潜质),如果是复旦那样的顶尖高校,终身教职会更难获得,比如哈佛,每当有一个校内教授申请终身教职,学校就会向全世界邀请同专业的竞争者与之竞争。但哈佛耶鲁等属于特例。像陈寅恪或钱钟书这样的特立独行的学者,反而更容易得到顶尖学校的青睐。如果你的学校是以本科教学为主,那么教学会成为主要考评指标。大部分文理学院和州立大学属于这样的类型。所谓“服务”是指在系、院、校三级管理中担任职务(比如各种委员会)以及在校外的专业组织(如心理学会)或专业刊物中提供服务。
但从“终身教职”的评审程序看,还是会有一些重要差异。评审的准备工作是由系主任任命三位同时担任被评审人的晋升委员会,他们负责邀请和收集校外评审,汇编当事人晋升申请材料(Dossier)。整个程序可以概括为系、院、校三个层级和七个步骤:
步骤一:校外评审,由校外的同专业教授(一般是5到10个不等)提供评议和推荐。首先,这些评审的选择很严格,第一,他们必须已经拥有终身教职,第二,他们和被评审人没有师徒关系或合作关系,一旦被发现和被评审人有“利益冲突”问题,推荐基本无效。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所有评审都非常认真,而且基本客观。和刊物投稿的同行评审一样,校外评审花很多时间写这份评议除了一声“感谢”是没有报酬的。由于我自己也多次担任校外评审,知道大家愿意这样贡献时间,是因为一种职业认同,给其他学校的教师做评审,不仅是责任,而且证明这个行业对你的意见的权威性的认可。校外评审的重点是被评审人的学术成就。这对于被评审人是否在学术上过关有很重要的指标意义。
步骤二,系内全体教师开会评议并投票,这个环节大家基本按照系里和学校对获得“终身教职”的要求进行评议。总体上,正面负面的意见都不太会太出格,因为所有材料都白纸黑字在Dossier里,不可能脱离开这些事实材料发表意见。个别情况也会有节外生枝,一般是因为同事间的矛盾所致。
步骤三,系主任推荐(可以是推荐晋升,或不推荐晋升)。系主任的推荐与否与投票支持率关系较大。
步骤四和五: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投票和院长推荐。这两个环节相对简单,很大程度他们需要参考“基层意见”,但是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系里不同意而院里同意,反之亦然。
步骤六:校一级“晋升委员会”开会评审。校评审一般由9-11名各个系的教授组成。我因为做过三年校评审,总体上感觉所有评审开会前都是做了“功课”的,即阅读整个申请材料和从校外评审到院一级的评审意见(往往是两百多页的材料!)。校一级评审可以说是一个最后的守门人(gatekeeper),所以他们都在帮教务长把关:给还是不给。因为校评审往往是跨系的,所以必须了解被评审者所在系的基本要求,比如我当时了解到英语系申请“终身教职”可以是“一本书主义”即在过去5-6年在较有声望的出版社出过一本专著,着实让我惊讶,我们专业则要求平均至少每年两篇同行评审的刊物文章,所以作为校评审不能想当然。再上一级就是最后一关。
最后是步骤七:第一副校长兼教务长拍板。从学校的角度,这是个百万美元的决定,因为给了终身教职,意味这今后三十年甚至四十年你准备管他/她的工资和所有福利。大学校长(第一把手)在整个过程没有实质性参与,校长只是最后签字并发出正式决定信函。
这个程序有几点值得说明。第一,所有评议文本和投票结果在第一时间向被评审人公布和通报。如果被评审人发现有些内容与事实不符,或对有些意见有不同意见,可以随时提供申辩材料,而且程序规定,每一级申辩材料都要和有关评议材料一起,提呈给上一级的评审。这包括对校一级评审不满的申辩材料,直接提交给教务长本人。这个体制很依赖参与人的公正性和诚信度,同时也给被评审人最大限度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第二,每个环节的推荐和投票都没有约束力。也就是说,这个民主程序的功能是最大限度地提供信息给教务长考虑,而教务长成为是否授予“终身教职”的最大责任人,教务长要为学校的福祉负责,同时,也要对被评审人负责。
第三,整个程序历时一年,整个过程有详细笔录可查,这种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使得任何“私下授意”,“暗箱操作”变得极其困难(更不要说贿赂那样的刑事罪)。因为形成了惯例,教授们决不肯那自己的声誉和人格去做交易。总之,“终身教职”的审议很大程度保证的“程序公正”。
这样一个评审制度是否能够避免像复旦姜某华与院书记那样的恶性事件。首先,虽然不能排除某些被评审人走火入魔,大部分在大学供职的教员是明理的人,当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如果有足够的渠道申诉和解释自己的立场,人就不会感觉冤屈。而我自己二十多年的任教经验是,那些知道自己和系里拿“终身教职”的要求有差距的助理教授,他们第四第五年会找一个要求低一些的学校去任教,而不至于面临“非升即走”的尴尬(美国大部分学校的规定是,如何你的“终身教职”被拒,学校会给你一年的任教合同,让你在一年中去找下家)。
其次,和中国的“终身教职”竞位淘汰性质(即很多人争少数几个位置)不同,美国的tenure-track 的设置是基本是支持导向的,所以在整个五六年中,系里会有两次中期评审(mid-term review),看看你有什么需要加强的短板,而且系里会尽可能让你少担任“社会工作”,把精力放在补短板上。所以,这5-6年的助理教授你是受照顾的。反而是拿了终身教职后,你要担任更多学校的“服务”工作,要带更多研究生,你的旅行经费也减少了。这个人性化的制度,也会化解很多矛盾。
再次,还有一个可能被忽视的软环境的因素。为什么像张益唐这样的数学怪才,会说他留在美国,即使没有教职到麦当劳打零工,他还是他,而回到中国他就不是他了?这是因为,在美国,当教授的和打餐馆的,人格上是平等的,大家各自过自己的日子,没有人会因为你的“落魄”而瞧不起你。在中国这样竞争极其激烈,随时会碰到天花板的社会境况下,“非升即走”不是一般的“尴尬”,而是太残酷,无法接受。加上姜某又是那样一个木讷而不善言辞的人,
终身教职制度究竟好不好,美国也有很多争论。取消终身教职的呼吁也喊了几十年,但至今未见取消的动向。虽然不能排除有些人拿了“终身教职”的铁饭碗就开始“吃老本”不思进取的,大部分拿到终身教职的副教授还是学校最用功的教授,因为副教授这个阶段是发力的阶段,很多人都非常厉害,其中包括我们学院的几位华人朋友,有了终身教职,就能做些更长期更“野心勃勃”的学术项目,这是终身教职的最主要好处。一般来说,拿到终身教职后的十年是个窗口期。如果在这个时期不能确立自己在某个领域中的重要地位,拿正教授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当然,许多美国人不会把事业成功作为唯一衡量成功的标准,这使他们乐于接受现实。这和欧洲盛行的“讲席教授制”(Chair Professorship)不同,不管是助理教授,副教授,还是正教授,在带博士生和拥有资源上不存在等级差异。这种平等的环境,使得人心也比较平和。
戴耘2021年6月27日写于纽约州府奥尔伯尼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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