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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清廉牟平 2022-06-15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区纪委区监委牵头、会同14个职能部门,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区纪委区监委机关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分别是:

在整治教育领域问题方面,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目前学籍平台比对数据中涉及的孩子均已劝返复学,并对需送教上门的适龄儿童开展了送教上门工作。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规范资助评审过程,通过发放“一封信”、牟平教育微信公众号、主题班会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力求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严格公示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发放流程,杜绝虚报资金情况出现。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2019-2020学年共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1046人,发放补助资金 130.56万元;2019秋资助学前困难幼儿669人,发放资助款 40.14万元,为149名残疾学生及幼儿发放生活补助44.7万元,免除18名建档立卡幼儿保教费4.24万元,补助建档立卡非寄宿生及大学生18人,发放补助资金5.14万元。规范进校、进园活动,坚持从源头管理,实行报备制度;不断精简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活动,及时公布全区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切实为教师做好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建立区、校两级职称材料审核机制,建立常态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组织教师自查自纠,对校内外有偿补课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向社会公布师德师风问题举报邮箱和电话。

在整治卫生和健康领域问题方面,强化卫生健康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区卫生健康局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招募卫生行风监督员28人,印发《致卫生行风监督员的一封信》,公开监督责任科室、监督电话。督促区整骨医院积极推进“反统方”软件安装工作,确保11月底前“反统方”软件安装到位。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为8万多名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为3.8万名60岁以上老年人完成了健康评估,录入省医养结合信息管理平台失智失能老人9657名。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全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9.14万人,覆盖率71.71%;重点人群签约5.29万人,覆盖率达32.3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4679人,覆盖率96.28%,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1571人,覆盖率90.16%,实现了应签尽签的上级要求。强化对辖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力度,区医疗保障局开展了“新一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行动,共出动稽查170人次,稽查定点医疗机构28家(定点医院21家、诊所7家),零售药店33家,扣除并追回违规费用36456.13元。

在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方面,开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7次,排查整治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问题9起,目前我区所有燃煤电厂、建材物料堆场严格按照要求,从严落实封闭式储存棚、抑尘防尘网、覆盖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无组织排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接访等制度,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和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今年以来共办结来信来访1068件次。

在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方面,开展食品安全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类保健食品经营主体69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464人次,查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问题5起,责令改正5起,科普宣传60场次;已检查学校食堂320家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与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开展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3次,合计400余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者600户次,建立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台账242户,建立加强三级微信群建设,共建立微信群62个,参与人数1493人;排查网络订餐单位573家次,责令整改101家,行政处罚6家,下线证照不合规、经营地址与公示地址不符、线下经营卫生条件较差的商户221家。对53户入网经营者开展专项抽检260批次,抽检合格率99.6%。开展药品零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已检查药店328家次,警告企业8家,限期整改84家,收回GSP证书1张,撤销GSP证书3张,立案查处3起,罚款总额2.241万元。

在整治公共安全领域问题方面,组织三次党委专题(扩大)会议,对“扫黑除恶”线索核查、打击“套路贷”、“暴力讨债”等工作进行密集调度和推进。打掉电信网络诈骗团伙1,抓获团伙成员7名,其中批捕2名,起诉3名,破获本地案件4起,带破外地案件8起,胁迫外地案件1起。立案侦查刑事类食品案件9起,污染环境案件3起,刑事拘留11人,取保候审 8人,移送起诉6人。立案侦查行政案件1起,行政处罚1人。立案侦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1起,破获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收到外地涉众类协查35起,共计协查人员791人。专项整治期间对90条未查结的市级以上重点线索逐条听取报告,并进行集中研判调度,已查结市级以上重点线索19条。

在整治民政领域问题方面,全面排查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全区共新纳入低保24户、28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86户、231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区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15元、440元,比上年底分别提高25元、45元。根据烟台市民政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察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下发整改通知,请各镇(街)及时抓紧组织开展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院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大门有人开,卫生有人扫,要建立好清单台账,做到三公开—服务时间公开、工作人员及电话号码公开、监督电话公开(乡镇民政办公室),张贴在日间照料中心及幸福院醒目的位置,做到长效机制。

在整治住建领域问题方面,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17户新鉴定建档立贫困户危房改造进行了竣工验收。对全区范围内的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中介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向81家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24家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中介机构及存在的其它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专项整治,申请法院判决2户不符合条件的原保障家庭占用住房且拒不缴纳房租问题。集中整治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建设执法不严问题,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配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区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落实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制度,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联合人社通过加强日常巡视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在整治交通运输领域方面,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出租车拒载、拼客违规违法行为2起,批评教育服务质量差、要求写出书面检查22起、纠正从业人员资质不达标督导15起。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全体出租驾驶员开展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出租驾驶员诚信、守信经营;按期公布巡游出租驾驶员考核评价服务质量评分情况,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文明服务的严肃性。强化行业监管,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认真开展每月出租汽车监督检查活动,对车辆车容车貌,营运标识达不到标准的,督导驾驶员现场整改;对从业人员不符合运营条件的,及时进行清退和处理。

在整治水利领域问题方面,加强饮水安全问题整改,6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饮水工程已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加强建后管护,组织各镇街将“三个责任人”和“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对上级反馈的3个问题核查完成并移交相关镇街限期完成整改。抓好河湖划界工作,聘请专业机构对我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开展划界,理清河道管理界限,目前外业测绘工作已完成,矢量数据已完成初稿。抓好河长巡河工作,各级河长已开展巡河597人次。加强移民扶持工作,制定《牟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强移民人口核查,目前正在对第三季度移民人口进行核查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口确保该核减的核减。做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直补资金已发放到位,第三季度将在核查比对结束后及时发放。

在整治涉农领域问题方面,切实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完成8个镇街的美丽乡村建设及基础设施损毁修复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门会商机制,将城乡环卫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清洁村庄等多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乡村振兴考核。开展反光膜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全区已清理反光膜1000余吨,回收公司已清运反光膜300余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完成生猪屠宰企业信息的精准核实,对生猪进场、屠宰、产品出场等环节实行全天候的检疫监管,生猪屠宰企业100%按要求派驻官方兽医;抽检40份生猪样品进行非洲猪瘟检测,6份样品进行瘦肉精检测,全部为阴性。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已完成抽检兽药样品10个;开展禽蛋兽药残留监督抽查,抽检禽蛋样品4个。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完成农药样品抽检工作。整治和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已检查农资店20个,发现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在整治城市管理领域问题方面,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清理占道经营行为1000余次;加强违法建设整治,目前共拆除违章建筑868处,拆除面积41.48万平方米;开展供暖、燃气“一次办好”工作整治,对燃气企业、供热企业开展专项检查8次,整改问题8起,供热申请办理由原来的25个工作日缩减为12个工作日,同时开通网上缴费平台,减少群众跑腿,切实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升办事效率。

 

 

牟平区纪委区监委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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