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在进入仲裁程序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吗?
社粉
双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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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粉
在进入仲裁程序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吗?
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自行和解是指仲裁程序开始后,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的标的,通过协商,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结束仲裁活动的行为。
(1)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享有自行和解权。
(2)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定程序,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进行和解,国家鼓励当事人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双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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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粉
在进入仲裁程序后,还需要调解吗?调解书的效力如何?
答: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是仲裁程序的必经程序。调解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查清劳动争议的事实,分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以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之前,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结束争议的仲裁的过程。在劳动争议仲裁的实践中,多数当事人选择以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调解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仲裁庭不得强迫任何一方当事人接受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仲裁调解书。尽管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也不得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否则,协议无效。
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和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仲裁调解协议。经过仲裁庭先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处理结果存在分歧,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虽然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在调解书送达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或者当事人拒绝接收仲裁调解书的,这些均属于仲裁调解不成,意味着调解程序结束。在仲裁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以裁决的方式结案。
双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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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粉
劳动争议的仲裁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另外,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或者其他致使仲裁庭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况,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可以中止仲裁。仲裁中止期间不应计入仲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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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惠
来源:双流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