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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汇拍了拍你说:拒绝“套代购”!

小汇 海大青年汇
2024-10-13




海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强调

端正思想认识 扛起政治责任

打好治理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攻坚战


5月6日,海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套代购”走私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海南反走私重点工作。省委书记冯飞出席会议并讲话,代省长刘小明作工作部署。


海南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有效的激活了海南消费市场

但与此同时

“疯狂”的“套代购”人群

也相继涌入海南岛

他们为了利益不惜铤而走险

利用旅客的侥幸心理诱导其“代购”“带货” 

最终双双身陷囹圄

那么

什么是“套代购”?

哪些行为涉嫌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呢?

......

一起和小汇了解

👇👇👇

什么是离岛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什么是离岛免税套购、代购行为?

什么是离岛免税代购行为?

即用个人购物资格和额度帮别人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简而言之就是“帮别人买”。代购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受托为亲朋好友代买离岛免税商品,或者购买离岛免税商品赠送亲朋好友,是正常消费行为。另一种是以牟利为目的有偿代购行为,为赚取佣金而为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商品,或将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在国内市场销售,是违法行为。

什么是离岛免税套购行为?

即以牟利为目的,组织利用他人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称为“套购”。在套购活动中,通常将出借个人信息和购物额度,为他人购买、提取、运输离岛免税商品的人员称为带货“人头”。


代购就违法吗?

事实上,“代购”并不直接等于“违法”,而是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公民出国及出入免税区都可以在一定额度内购买免税商品,享受一定实惠,不缴税金。而代购商也可以在合法范围经营代购生意,比如一些代购网站,他们在国外采购国内的稀缺商品,然后销售给客户,但是在税金上他们会以商品成交的最终价格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都是合法的。合理的海外代购并不违法,“套代购”才是违法,走私、逃税就是犯罪。


如何避免落入“套代购”走私陷阱?

1.不将购买的免税品进行二次销售,对非法代购坚决说“不”;

2.个人信息不出借,不参与“套代购”走私;

3.不利用或组织利用他人的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海关郑重提醒

1.组织、利用他人离岛信息套购免税品牟取非法利益的,可能构成走私违法犯罪行为。

2.擅自出借个人离岛免税品购买资格和额度牟取非法利益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3.严禁利用海南离岛免税政策从事走私违法犯罪活动。

4.海港离岛选择“返岛提取”的旅客,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返岛信息(机票、船票、火车票等可证明返岛行程的有效信息)办理提货手续。

海关反走私举报电话

0898-66213566、13158933322


小汇提醒
不要贪图小利
组织利用他人套购
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为他人代购、带货

千万不要触碰

走私违法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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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海南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编辑 | 赵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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