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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一男子称已感染病毒,要传染给他人!警方迅速行动......

佛山市公安局→ 公安主持人 2020-02-24

2月1日下午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

接群众报警称

一名出租车司机蒋某

在微信群声称其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并且将故意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意图传染他人


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根据群众提供的信息,民警成功锁定蒋某及其位于顺德容桂的暂住地,但是民警通过走访得知蒋某已返回广西梧州老家。


在各级部门的支持下

2月2日下午

梧州市公安局顺利找到蒋某

经查,蒋某身体健康

其供述出于恶作剧心态编造虚假疫情信息

并在其微信群进行传播的事实



目前

某因涉嫌散布虚假疫情信息

暂由当地公安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前正值抗击疫情关键时期

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

编造传播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

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同时,警方呼吁广大人民群众

不信谣、不传谣,坚定信心、科学防治

齐心协力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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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黄飞龙

校对丨邓伟豪

审核 | 杨剑锋

来源 | 顺德区局

公安主持人微信作品

佛山市公安局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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