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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揭发陈元普、何文为首的
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2020年6月4日,佛山市公安局打掉一个在禅城区南庄镇及周边活动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目前,首要分子陈元普、何文、胥大波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我局特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涉嫌参与陈元普、何文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及包庇、纵容该团伙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彻查该团伙所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做到除恶务尽。
二、对该案尚未到案的违法犯罪成员及包庇、纵容该犯罪团伙的有关人员,亲朋好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主动投案自首。凡参与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免予处罚。
三、凡在通告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措施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对于窝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成员的,帮助其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恐吓、威胁案件相关人员作证、举报线索等妨害作证及毁灭、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惩处。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人员和“保护伞”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奖励有关规定,对在打击违法犯罪、深挖关系网和“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佛山市公安局陈警官:
联系电话:0757-83200863
电子邮箱:605075262@qq.com
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6号佛山市公安局侦查大楼扫黑办
佛山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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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郑初琪
校对丨郑洁茹、黄飞龙
审核 | 杨剑锋
来源 | 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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