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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郑初琪
校对丨郑洁茹、黄飞龙
审核 | 杨剑锋
来源 | 交警支队
公安主持人微信作品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8月1日起就正式实施啦!
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不戴头盔会不会被罚款?
可以载多少个人?
保险是不是必须要买?
……
以上问题都有解答了!
赶紧跟着交警蜀黍来划重点吧!
电动自行车市区可搭乘1.2米以下儿童
在城市市区道路上禁止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城市市区道路以外的道路上,禁止载人超过1人。
驾驶人违反以上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
经多次协调论证,《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终确定“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不做强制购买保险要求,但鼓励市民投保电动自行车险。
保险的费用由各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据了解,目前就电动自行车推出的保险有三种,分别为53元/年、105元/年、175元/年,涵盖的保险范围也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各保险公司)。
如果驾驶人和乘坐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参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一般通行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下罚款。
由具备开展登记上牌工作的销售企业,实行“带牌销售”,并鼓励销售企业统一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自愿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或者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可点击下图跳转链接查看!
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3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后可以在本市使用;存量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3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取得驾驶证。
1、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非佛山户籍的新市民还需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需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书(注: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
如需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委托书。
关于身份证明材料,存在以下情况:
(1)佛山户籍居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其中已迁移户口至佛山,居民身份证未更改,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佐证,如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
(2)非佛山户籍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佛山市居住证原件,其中,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住证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住证原件。
(3)境外人士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
《规定》第十二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影响交通安全的拼装、改装、加装装置行为。
电动自行车走哪条道?《规定》明确“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各位市民可别忘了
尽快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哦~
上牌预约办理流程
市民可关注“佛山市公安局”和“公安主持人”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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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
公安主持人
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期延长
为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合法权益,进一步满足群众的上牌需求,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上牌工作延长至9月30日,10月1日前仍可以办理蓝色、黄色号牌车辆的注册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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