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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回事?南海一男子取回“自己”的车竟被送进看守所

佛山市公安局→ 佛山市公安局 2021-08-30

8月12日9时许

佛山110接

某汽车借款公司的董先生报警称

自己停放在店铺门前的

抵押车辆不见了


接报后
佛山110立即指令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大沥派出所
民警到场处置



经过民警的调查

很快锁定了盗窃车辆嫌疑人

但令大家没想到的是

盗窃车辆的

竟然是该抵押车的车主莫某



8月22日,民警将莫某抓获

并起回被盗的车辆

“我开自己的车能算偷吗?”
莫某很疑惑,认为这不算是偷


 


据了解,8月11日

莫某将自己的车以4万元

价格抵押给董先生的借款公司

并与董先生签订了

车辆质押借款协议书、委托书等文件


收到4万元的借款后

莫某将车辆的原厂钥匙

行驶证原件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作为抵押物交给了董先生



然而,车辆抵押不到一天

莫某想到自己没车上下班

就开始想念心爱的小车了

但是自己又没能力将车提前赎回


当从朋友口中得知

自己小车的停放位置后

莫某“心生一计”

于8月12日6时许

用备用钥匙擅自开走抵押小车


 

目前

莫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当自己所有的财物处于他人合法占有期间时,财产所有人对财物拥有的权利并不完备,这时盗窃自己的财物就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构成盗窃罪。

 

当前社会上用汽车抵押贷款的方式比较常见,随之出现的“自盗”案件也时有发生,请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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