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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他们的行为,值得我们点赞!
去年,佛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忠诚履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开展,工作成效突出。年内,全市共评定见义勇为行为18批次、26人次,发放一次性抚恤奖励金共47.7万元。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01
当即停车,扑灭明火2021年7月9日20时许,李庆德驾驶公交车途经禅城江湾立交桥二层掉头处时,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小汽车发生自燃。
02
人工呼吸,紧急施救2021年2月1日7时30分许,市民刘伟伟、廖咏雪、陈若文三人途经南海花苑广场篮球场时,发现叶某晕倒在地,心跳停止、呼吸微弱。
三人不顾疾病传播风险,当即合力轮流为叶某采取按压胸部、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在救护车到场后,三人协助医务人员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直至叶某恢复心跳,成功救助病危群众。
经佛山市见义勇为委员会评定,奖励刘伟伟、廖咏雪、陈若文三人各1万元。
03
逆流而上,奋勇灭火2021年8月22日15时许,顺德大良某小区单元厨房失火,冒出黑色浓烟。楼上住户陈华荣发现后,及时赶到现场,安排人员撤离,并使用灭火器灭火。
还有在地铁
救助病危乘客的钟敏广、邓华云
救助落水群众的谭荣坚、梁伟泉、
欧阳海锋、邵瑞洪等一大批市民
用自己平凡而伟大的行动
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救助群众
为见义勇为者坚定撑腰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机制,由佛山市公安局牵头,结合佛山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原《佛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进行修订。经反复调研修改、意见征询、审核论证和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佛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为见义勇为的他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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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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