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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征集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

公安主持人→ 佛山市公安局 2022-08-26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征集养老诈骗

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政法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确保我市打击整治取得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从4月份开始,佛山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普通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征集要求(一)提供线索要尽量详实,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以便调查核实。(二)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警方将对提供线索人员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线索提供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一)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举报:1、网上举报: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2、电话举报:110(24小时值班)或0757-82228273(工作时间);3、信件或当面举报: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6号侦查大楼;邮政编码:528000。(二)倡导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四、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专项行动结束。
佛山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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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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