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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坑了!男子带朋友一起“赚钱”,结果…… | 天天反诈

公安主持人→ 佛山市公安局 2023-01-07


正所谓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好兄弟可以

有钱一起赚,有肉一起吃

但无论一起做什么

一定要合法合规


近日,佛山市反诈骗中心高明分中心民警发现辖区部分人员存在出租自己“两卡”给他人用于实施网络诈骗并从中获利的嫌疑。


民警随即开展涉“两卡”打击专项行动,抓获涉案嫌疑人黄某和冯某。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为牟取利益,多次出租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洗转资金的犯罪事实。


据悉,黄某和冯某曾合伙在高明荷城经营店铺,但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两人便散伙各自寻找新的工作。今年2月,黄某无意中了解到,出租银行卡给人“跑分”能赚佣金,黄某便把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租给他人,很快就拿到了佣金。
看到来钱如此之快,他迫不及待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好兄弟冯某,在利益的驱使下,冯某也把自己的“两卡”出租给他人“跑分”,俩人共从中获利1.3万

黄某和冯某名下的

银行卡被不法分子

用于收取、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涉及的刷卡“流水”金额

超过120万元



目前,黄某和冯某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广大市民如有

闲置电话卡或银行卡
请立即注销或自行妥善保管
若发现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
等违法犯罪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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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

素材来源 | 高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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