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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重拳打击非法改装车、“炸街车” | 护航中考
查获“飙车炸街”团体
6月22日凌晨,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大队对魁奇东路、东平路等路段进行突击整治,成功查获了一个11人的“飙车炸街”团体。经清点,民警共计查获15台电动自行车,其中7台涉嫌非法改装,部分车辆还处于未上牌的状态,随即对15台涉事车辆进行暂扣,作进一步检验和核查处理。
“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未上牌、炫技‘翘头’,这些都是违法行为,而且很危险。”民警依法传唤梁某等11名违法行为人,结合涉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再次非法改装被查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大队在荷富路与明湖南路路口,查获了一辆非法改装车,该车不仅加装了尾翼,而且非法改装了轮胎、排气管、避震等部位。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于去年9月曾因涉嫌非法改装被查,车主“知错不改”,再次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
三辆小车非法改装被查
6月22日晚,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大队在教育西路查获三辆非法改装车。民警检查发现,三辆小车均非法改装了排气装置,只要轻轻一踩油门,就会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其中一辆车还对轮毂进行了非法改装。
交警部门
对上述案例中的车主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同时,依法对他们的
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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