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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开车,严查!

公安主持人→ 佛山市公安局
2024-08-16


注意!

开车上路必须持有效驾照

可偏偏有些人

在失去合法驾驶的资格后

依然驾驶机动车上路

以为这样做无人知晓?

实际上早已被“盯上”!





“失驾”上路以为没人知?

男子被迅速锁定查获!



5月5日下午,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杜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出现在高明区的道路上。于是,民警迅速出动将其抓获。


经过详细调查,民警发现杜某曾于2023年11月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按规定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但杜某仍然铤而走险。



民警现场依法暂扣其机动车,接下来,杜某还将面临拘留及罚款等处罚。






“失驾”男子开车上路

发生事故被依法查处



4月10日晚上7时许,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接报,称在南海桂城海八路辅道发生一起两辆小车发生碰撞的轻微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到场处置。事故现场,甘某驾驶的小轿车与另一辆车的左前轮侧发生了轻微碰撞,导致两车轻微损坏。



民警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件时,甘某却迟迟疑疑,久久未能出示。经核查,民警发现甘某是一名“失驾”人员,其曾于2023年12月某日凌晨,在佛山大道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禅城分局交警大队查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至今。


“本来想叫代驾开车的,但想着距离不远,自己是‘老司机’了,技术没问题,谁想到会撞到人家的车。”被查处后,甘某长叹一口气,为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该次事故属甘某的过错,除了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还将被依法处罚






驾照被吊销却开车上路

抓你没商量



3月20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系统预警信息,反映“失驾”嫌疑人廖某涉嫌无证驾驶。经过调查,民警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在廖某驾车出行时,迅速出动将其查获。由于当场被查、证据确凿,廖某对自己因醉驾吊销驾驶证期间有开车上路的情况供认不讳。



同日,民警发现“失驾”嫌疑人胡某驾车经过顺德容桂碧桂路。民警立即对该车开展布控,迅速锁定目标,将其截获。



经调查,胡某曾因肇事逃逸被吊销驾驶证。在确凿证据前,胡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坦言心存侥幸,以为交警不会再查。实际上,他的违法行为早已被记录。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失驾”行为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

还严重威胁了道路交通安全

想避免“失驾”

以下这些行为千万别做!


这些行为会导致失驾!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人因毒驾、交通肇事逃逸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


  • 驾驶证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累计超过12分且未按规定参加学习的,将被公告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人因未关注自己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





警方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

及时关注自己的驾驶证状态

和车辆违法情况

如果你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

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

同时

如果身边有亲友“失驾”后

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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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分局、顺德区局、高明分局

编辑|黄昕佩

校对|罗国强

审核 | 温扬勤、杨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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