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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药物被列管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4年第54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现公告如下: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30日
关于右美沙芬
右美沙芬,一般指氢溴酸右美沙芬,是具有镇咳效果的右旋性吗啡衍生物,常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右美沙芬大量服用时有成瘾性,会出现欣快感、醉酒感,高度兴奋、感觉异常、幻视幻听等;若继续加大用量,则会出现中枢抑制,如反应及定向力减弱、嗜睡、昏迷、呼吸抑制甚至死亡。
关于咪达唑仑
特别提醒
服用药品时应严格遵医嘱
按药品说明书用药
避免超剂量、超范围使用
过量用药不仅不能治病还会伤身
长期服用更有可能形成瘾癖
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一起向药物滥用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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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公安编辑|黄昕佩校对|罗国强审核 | 温扬勤、杨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