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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启玉律师:狗日的喷子,不要用你的无知去诲辱杜大卫法官

2017-02-21 臧启玉律师 臧启玉说法律

第一次知道能在微信公众平台用“狗日的”的这样的词语写文章,是因为今天看了苏州中学王开东老师公众号上的一篇文章《狗日的应试》。

挺好!文化人骂人,岂能同泼妇骂街相提并论?

我写过一篇《狗日的官场》,读者都拍桌子说骂的痛快,读的过瘾,后来有一个高级官员出来干涉,我就遇难题了!

有权有势的官员骂不得,一些无权无势而又摇头晃尾的喷子、狗腿子、垃圾人,是不是可以骂呢?

香港七警察犯法,被主持公平正义的杜大卫法官判处两年监禁后,网上一时出现了许多狂徒,用各种语言辱骂杜大卫法官。先是温州的一个老娘们,然后是一个叫什么侦探社的水底怪物,读完之后,让我惊讶的不仅是他们对法律的无知,更是没有公平正义之心的狂喷。


他们的观点集中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判决结果不利于警察形象,七个警察有点冤屈;

2、杜大卫是一个外国法官,他是在搞乱中国,中国的官司不能掌握在外国人手中;

3、香港还没有摆脱殖民地的属性。

各种胡扯在上演。

杜大卫的判决,是出自一个高度法治社会下,一个心怀正义之心的法官在独立审判原则下作出的正确判决。每一个有法律思维的人都能理解,不能理解的就是对法律一知半解的那些喷子。

第一,理清事实,警察有没有恶意打人的问题。占中人员曾健超用不明液体泼向警察,警察将其抓了起来,用绳子绑了起来,这时候曾健超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事后,七名警察将他抬到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群殴曾健超。这个打人的情节有视频为证。

警察打人就是事实,这个打人不是在执法过程中,而是在执法过程后的恶意报复。所以警察违法执法是判决的根本,从这一点来讲,杜大卫法官尊重了事实,没有受到任何权势的干扰,果断作出了公正判决,是不容争议的正确判决。

有人说,警察打人是很正常的事嘛。香港的法治和大陆的法治环境是不一样的,请不要用国内的个例去评价一个法治高度发达的香港社会。

第二,程序正义和事实正义哪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这是法学中一个重要理论,程序正义远比事实正义重要,事实正义最多破坏的水流,而程序正义破坏的是水源。

想当年,美国法治史甚至人类法治史上最有影响力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典型,这个案件在程序正义和事实正义哪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上作出了准确的回答。当时警察为了证实辛普森杀人,伪造了一个证据,结果被律师抓住,后来法官只好判决辛普森无罪。这开创了美国法治高度文明的时代。

虽然判决后多年,辛普森在书中承认自己确实杀了人,但是,美国牺牲了一个事实正义,却告诉了警察应该如何执法,美国从此进入了法治文明时代。

曾健超即使有违法行为,应该得到的是法律的审判,法律没有赋予任何警察滥用私刑的权利。每一个冤案下面都伴随着刑事逼供,如果法官判决警察无罪,将带来的是更多的效仿,刑事逼供下的冤案会越来越多。

第三,判例法的重要性。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国家,每一个案例都会对以后的案例发生着重大的指导性作用。

记得美国有一个典型的案例。一个小偷偷了家主的东西,家主就跟着追,结果家主不慎跌倒,伤情严重。这时候小偷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主动返回救治家主,挽回了家主的生命。后来法院判决是小偷无罪。为什么呢?因为生命价值高于一切,一旦判决小偷有罪,那以后将会引导类似情境下的见死不救。

再看我们南京的彭宇案。彭宇扶一个跌倒的老太太并送进医院,结果被老太太家属认为是彭宇碰倒的,最后法官问“不是你碰的你为什么扶呢”?最后判决承担赔偿责任。以至于后来再发现大街上老人跌倒,无人再敢扶老人。

假如杜大卫法官不判决七名警察有罪,那么以后香港警察都会效仿,香港将会进入一个警察私权滥用的时代,文明的香港将会不再。

追求公平正义是我一生的信仰,我希望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强大,希望政府更加文明高效,希望社会更加公平,希望法治更加完善,希望人民更加美好。

狗日的喷子,请闭上你的嘴!

臧启玉律师微信:1881198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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