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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启玉律师:一场3年没有离掉的婚姻,误了青春年华

2017-02-23 臧启玉律师 臧启玉说法律

小娟坐在我面前的时候,一脸的焦急,一脸的哀怨。

她说:别人离婚都那么容易,为什么我却这么困难呢?

我细细的询问小娟一些问题,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小娟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支持离婚;半年后又一次起诉离婚,依然没有判决离婚。现在已经是第三次起诉离婚了,已经委托了代理人,不放心,又再次咨询。

我让他把前两次的判决书拿来,并把这次起诉书让代理人拍照发了过来。

真相就出来了。

第一、三次离婚的代理人都不是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小娟说,这不会呀,这是别人介绍的,说是很有名的律师呢!

判决书上写的很明确:法律工作者。

第三次的起诉书上,那分明就不是一个律师应该具备的水准,不仅事实不清楚,对小娟极为不利,而且诉讼请求也不齐全。

我建议她,虽然你只要求离婚,但是起诉书上是不可以这样写的,你还有财产没有分割,孩子抚养权不明确。

第二、第一次离婚判决后,小娟和被告有过短暂的同居生活。对方提供了确凿的证据,对此,第二次庭审中原告代理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经过短暂复合后小娟的更加坚决的离婚态度更能说明双方感情不合的事实,不是吗?更离谱的是原告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感情确实破破裂,代理人只是走了个程序而已。

第三、男方家暴、赌博、外遇错行为。但是由于原告方代理人的不作为,原告小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只是靠在小娟法庭上的哭诉。法庭重视的是证据,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小娟说律师费便宜,仅收了1600元。我告诉他,这不叫律师费,是代理费。看着她犹豫的表情,我就安慰她,或许,第三次就可以判决离婚的。

第三次依然没有判决离婚。

一场原本简单的离婚官司,三次起诉和庭审中,由于原告代理人表现的欠缺,没有离下来。

小娟在诉讼期间也一直有一个情人,双方约定等待着判决结果下来便结婚,也一直迟迟不能实现

小娟由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的27岁也迈入了30岁的门槛。

判决书下来的第一时间,小娟便拍照发给了我。顺便给我打过来了代理费。

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因小失大,总是希望得到律师的免费咨询,你认为空口白牙的解说靠谱吗?只要是免费咨询,里面必然存在着欺诈,无论接待人说的怎么动听,让你心花怒放,有一点是不可改变的,律师是一个职业,是谋生的工具。

接待当事人咨询业务中,负责的律师不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同样的,作为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律师应该向当事人提供纸质的律师意见书,书面的意见是要给人看的,可以接受考验。


代理的案件中,代理律师都应该向法官出具详尽的代理词,代理词应该由代理律师亲自写成,力求事实和法理清晰、逻辑清晰,这是律师和法官沟通的重要一个程序。

代理词写作中,有四个方面必须做到:

第一,坚持认真的态度;

第二,坚持负责的精神;

第三,要作出准确的判断;

第四,要作出详尽的分析。


请问当事人,你的代理律师有没有写过代理词,有没有和法官进行过一场严肃负责的谈话。

真正打动法官的,从来就不是金钱,是代理律师的公平正义之心和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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