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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律师:江西老农民锄死乡长,网络众媒体报道不一

2017-03-21 一境 臧启玉说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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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午二点左右,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副乡长卓宇带领一帮人在进行拆迁工作时,被一名叫明经国的六十三岁老农民一锄头给弄死了,后明经国被抓到。


这是继去年贾敬龙事件后的又一起因拆迁被打死的干部,而且这次被打死的干部的级别比村长还大,是一名乡长。

一下子江西赣州成为全国新闻关注的焦点。

各种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但是报道的内容却是不一样的。

官方媒体率先发声进行了报道。

官方三个媒体报道声称:事发当天,十八塘乡人大主席卓宇与村干部一行四人在该村动员“空心房”拆除工作,看到自己老屋旁停着一台挖掘机,便以为施工人员要拆除其老屋,卓宇与四名村干部随即对明经国做解释工作,建议其把里面的杂物清理,以便早日拆除“空心房”。当时卓宇正好有个电话要接,而在就在此事,明经国趁卓宇不注意,抡起镰铲砸向卓宇头部,在旁的村干部上前想把明经国拉起,但他挥舞手中的镰铲,不让村干部靠前,且又抡起镰铲往卓宇头部砸了几下,然后趁乱逃跑了。

这是官方的报道大致内容。

里面用词很是有艺术!

“解释工作”巧妙回避了强拆的情节;

“建议”一词更是显得村干部的拆迁劝解工作做的很人性化。

“趁卓宇不注意”一句落实了明经国的故意杀人罪,否定了正当防卫或者打斗的可能性。

“挥舞”将明经国的穷凶极恶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是一篇很有功底的报道,作者最少得是中文八级的水平。


再看下面民间人士的报道。


而各类民间自媒体的报道却不是这样的。

很多媒体认为明经国老汉是反抗强拆的行为,是一种正当防卫。

而抓捕现场也出现了一个现实的视频对话,虽然很多读者听不懂江西方言,但是有人整理了出来。

 这是这位老人被抓的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g13142h6psw&width=500&height=375&auto=0

根据网络流传的一段明某某被抓现场的视频,警察和其有简单的交流:


警察:“人是你杀死的吧?”

明某某:“不是我杀死的,他欺负我。

警察:“他欺负你,那你是怎么弄(伤)到他了?”

明某某:“什么?”

警察:“你是用锄头还是用什么?”

明某某:“锄头。”

警察:“好,走!”

透过这个对话,我们抓住了关键词“欺负”!解释了明经国老汉杀人的原因。

 

官网上报道声称,就拆迁事项,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明经国老汉同意拆迁协议。

而自媒体上的报道却是另外一种声音:

3月19日,明经国之子明帮伟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明帮伟声称双方从未就拆房达成过共识,之所以现场出现冲突并导致人员死亡,系政府工作未做到位所致。

“案发前,政府的人没有来我们家做过拆房的协调和说明,当天来到我们家拆房的时候,我父亲就跑出来拦着不让拆。”明帮伟说,双方情绪就比较激动,“他们告诉我父亲,要是不让拆就送去坐牢。我父亲就生气了,才导致最坏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是官方的声音。

一个是民间的声音。

事情大概基本上可以还原:

1、乡长卓宇被打死了。

2、凶手是明经国。

3、纠纷起因是拆迁工作。

但是需要理清的细节是:

1、乡长卓宇和明经国之间是否有存在耐心的解释工作,是否有强令或者威胁行为?

2、明经国杀人的时候,双方是否在对抗当中?

3、拆迁协议是否达成,是否有强迁行为?

不要忽视细节,因为,这每一个细节,最终决定的都是明经国的生死判决。

法律维护公平正义,但是法律首先要还原事情真相。

真相在民众的心中,而在心中是不行的,需要证据。

追求公平正义的律师们在思索着这个案件,这是一场很艰难的辩护。

我在这里,不会走开!

一境律师微信号:1881198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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