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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沛县栖山小学一小学生自杀后其老师也自杀”的网帖的官方回复

2017-05-28 沛县教育局 臧启玉说法律

关于“沛县栖山小学一小学生自杀后其老师也自杀”的网帖的回复 


现就“沛县栖山小学一小学生自杀后其老师也自杀”的网帖的回复如下: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11点10分,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接到栖山镇中心小学校长的电话,得知栖山镇中心小学五年级(3)班一名学生因喝农药正在沛县人民医院急救,当即安排学校尽全力配合医生抢救孩子,安排校干24小时在医院值班,随时掌握孩子病情;同时还安排学校根据孩子家庭经济情况,垫付医药费,决不能让孩子因医药费问题影响治疗。现该同学已脱离危险,在医院接受常规治疗。


 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早上7点,栖山镇中心小学校长电话报告,该学生班主任老师因压力过大,于当日早晨引用大量白酒并服用过量家庭常用药品中毒,被送往沛县人民医院急救,经过救治,该班主任老师当天已脱离危险并转入普通病房。 教育局在先后接到报告后安排学校,想尽办法救治孩子和老师,并派人对师生进行安抚与慰问,同时对该事件展开调查。


通过走访老师和部分学生,了解的情况如下:事发前,该班主任老师曾因孩子经常不完成作业与家长电话沟通过,孩子下午放学回家后,其爷爷和母亲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第二天(5月19日)早上,孩子喝了农药。因事发突然,孩子家庭的经济状况又不好,学校和班主任老师为孩子临时垫付了医药费,后来学校将班主任老师垫付的医药费还给了老师。在孩子救治过程中,班主任老师曾去看望,心理压力较大,因而过量饮酒住院。 


目前该学生和班主任老师身体状况已好转,都在接受常规治疗,将于近期出院。 


沛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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