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启玉律师:不再让孩子吃屎,必须让法律发威
每一个关注臧启玉律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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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之花
前几日晚间吃饭的时候,一个读者发来一段视频。
北京市延庆县一中学发生校园欺凌现象。在视频中,一名身穿校服的中学生被逼站在厕所的角落里受尽侮辱,甚至被逼吃屎,而行凶作恶的人口出脏言进行辱骂,还用手中的棍子打向受害学生,任凭受害学生如何哭着求饶,都没有让这帮暴徒停止。
各位家长,假如这个正在吃屎的学生就是你的孩子,你这时候是什么心情?在家里把孩子当成宝贝,舍不得打一下,舍不得骂一句,结果竟然在学校受这样的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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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名学生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后果严重,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事后的处理结果让我更加气愤。警方依据的竟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而又因为涉案人员都是未成年人,实质上全部没有受到惩罚。
学校的处理更是离谱,面对这种失去人性、恶劣至极的行为,学校没有开除一个学生、没有让他们接受实质性的惩罚,只是对学生家长进行了不疼不痒的谈话。
图片来源延庆警方微博
针对此事,我想说几句话:
第一、法律不能惩治罪恶,必然成为帮凶。校园威逼同学吃屎这种恶劣现象不是第一次发生,最近几年已经出现多次。共同点是,学生把屎是吃下去了,没有任何人处到实质性处罚。
延庆这次吃屎事件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轰动,是因为这个事件发生在北京,而且发生在微信媒体流行期。吃屎事件是以往学生暴力事件的延续,也会让后来学生效仿。
因为实施暴力的学生已经知道,让别人吃屎不会受到处罚,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谁敢怎么着!
法律不能引导社会正常发展,就会成为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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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人性丧失后,法律屁都不是。法律尊重人性,面对失去人性的施暴者,法律要尽情的发挥作用,施法用尽其极。
这些逼人吃屎的校园暴徒还有人性吗?既然失去了人性,法律就要介入。这个事件应该定性为刑事案件,而不能简单的定性为治安事件。
第三、学校怎可纵容暴徒。尊敬的校长大人,请你告诉我,一个学生究竟要达到什么样的恶劣程度才可以构成开除的条件? 逼人吃屎、棍棒施暴的学生难道不可以开除吗?
开除一个学生有那么难吗?出现这样的事件,作为管理者的校长应该自动辞职并接受处理,在辞职之前,有必要先把这样的学生开除掉。
第四、每一个暴徒后面都有作恶的家长。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家长难逃其责,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施暴的学生对生命和规则毫无敬畏之心,这是家庭教育缺失的体现,涉案人员的父母在良心和道德上应该接受灵魂的谴责。
第五、教师不是替罪羊。有人在网上趁机攻击教师的失责,通过事后的处理结果来看,出现这样的校园欺凌与教师无关。一个家庭教育失败、法律惩罚不力、学校包庇纵容的恶劣学生,教师有多大的本事能管理好他们,我承认我没有那么大能耐。
最近看到许多所谓的教育专家、领导都在讨论怎么杜绝校园欺凌,扯的一套一套的,而现实中越来越多的校园欺凌事件证明,他们都在胡扯淡!
中国的校园在培养一批孬种,面对欺凌只会忍受。
小的时候,无论是谁欺负我,我都会一次次爬起来,瞪圆了双眼、满嘴吐血、不断嘶叫的扑上去和他对打,直到他流露出恐惧,日后见我就怕。
对待暴力,必须用暴力的方法。任何宽容和放纵都是第二次犯罪。
要想打击校园暴力,杜绝校园欺凌,很简单,一是教育学生学会自强和不示弱;二是出台针对性的法律,发挥法律的力量,严厉打击校园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