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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启玉:全面禁止教师在暑假中有偿补课,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

2017-08-03 臧启玉 臧启玉说法律

近日,某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对2017年暑期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后又发布《有偿补课行为举报提示》。




这个规定是针对当前极少数混进教师队伍的利益分子办补习班,收取补课费引起社会消极反响后出台的。


但是这种一棍子打死所有补课行为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不合情。


第一、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凭借个人劳动获得收入合法。


1、依据《民法通则》和《刑法》相关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劳动收入、福利和社会保险收入、接受赠送、继承遗产以及合法的租金、利益等、非劳动收入。教师利用业余时间用凝结知识含量的劳动获得收入,天经地义,是合法收入。


2、教师获得合法劳动收入是符合当前市场经济要求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技术都是生产要素,公民凭借知识、技术理所当然的获得收入。


3、行政行为必须合法,行政法规和国家法律是下法和上位法之间的关系。行政法规不得对抗国家法律,如果行政法规违背了国家法律,那么行政法规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地方教育局制定的关于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是否合法,这是一个值得商讨的问题。



第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有偿补课合理合情。


1、部分学生确实有补课的必要性。暑假长达两个月,对于一部分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来说,怎么度过这个长长的暑假呢,最好就是补习功课,这部分学生需要老师的指导。


2、部分家庭有聘请教师指导孩子的需要。有的家庭经济条件好,愿意花费一定费用聘请教师;有的家庭在暑假里把孩子交给家长会更放心,这时候教师兼代保姆的作用,在辅导功课的同时也能照顾孩子,引导孩子健康发展。


3、教师补课行为收取合理费用应当支持。教师首先是一个职业,如果一部分优秀教师愿意放弃假日休息,根据社会需要提供补课服务,应当获得一定的报酬。


4、优秀教师的导向作用应当重视。不得不否认,一名优秀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补课期间是教师与学生亲密接触的最好机会,可以影响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


第三、教育部门鼓励相关举报会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风气。


1、没有规范的举报行为会产生过多负面影响。特别是匿名举报行为,任何人都可以随手举报,这是很可怕的现象,所谓积毁销骨,如果数名人员联合起来举报一名优秀教师,将会导致上级部门对优秀教师的立案查处,会让无良小人得意,对优秀教师是一种伤害。


2、有偿补课的双向选择性会加深教师队伍的分化,举报会加剧教师内部矛盾。什么样的老师的有偿补课服务会有市场?那肯定是优秀教师,学生和家长都会优先选择优秀教师,而一些教学平庸的教师则无人问津。教育主管部门鼓动的举报行为,会让一部分低劣水平的教师举报优秀教师,造成真正的不公平。


3、学生和家长举报优秀教师会加剧社会道德的败落。有一部分家长和学生本来苦苦聘请教师有偿补课,如果有少部分家长和学生事后再举报教师,这就是一种道德问题了,当社会流言群起而攻击优秀教师的时候,一个道德败坏的社会形成,人人都会不幸福。


4、教育主管部门所鼓动的互相举报行为势必造成教育质量下滑,阻碍社会进步。优秀人才不能才尽其用,一心求学上进的学生得不到提升的指导老师,教育走下坡路,国民素质难以提升。


当前存在的诸多教育问题,主要责任不在教师,而在于一批主管教育的实权派人物本身不懂教育,他们手中掌握着处理教师的权力,不是在为教师发展提供服务,而是摆弄权力变着法的整治教师。


教师可以安于清贫,但是不能丧失献身教育的热情,教师没有尊严的社会,我们会选择逃避。如果一个个优秀教师被调查、被羞辱,直至变成社会上一个个麻木的看客,这个社会将没有希望。


臧启玉,文学、法律双本科、研究生学历,从教18年,后转行律师职业,专于研究婚姻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公司风险规避等,电话号码18811988838,微信号6347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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