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幼儿园老师应当定性为保姆而不应当划为教师系列

2017-11-28 境哥哥 臧启玉说法律
37 22629 37 8512 0 0 3131 0 0:00:07 0:00:02 0:00:05 3130

最近,北京三色幼儿园发生的虐童事件,当大家指责幼儿园教师残暴行为的时候,顺带又引起社会对教师的指责,很快上升到师德问题。


在这里我想表达几点意见。


第一、涉案人员不是教师,与师德无关。


当涉案人员面对采访镜头问及是否有教师资格证的时候,得到的明确答复是没有。因此,三色幼儿园虐童事件并不是教师与幼儿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不能定性为师生关系。


因为,本案无师德无关。师德作为一种道德标准和行为标准是专为规范教师行为的,而不能用来规范社会人员。


三色幼儿园虐童事件性质恶劣,引申到师德问题,是对全国教师的不公平。


第二、幼儿园教师应当定性为保姆性质,不宜划为教师系列。


我国的义务教育是从小学开始的,幼儿教育属于启蒙阶段。幼儿在认知方面与义务教育的学生有明显的区别。


幼儿教育属于学前教育,是为小学教育作铺垫的。


幼儿园的教师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教师,定性为保姆更为合适。


第三、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不是生活照顾。


传道授业解惑这是教师的三大职责,这三大职责与幼儿阶段的教育关系不大。幼儿更需要的是看管和照顾,学习和生活相比,生活安全更为重要,学习次之。


把幼儿教育划为教师的职责,是强加给教师的负担。教师是传授知识和引起学生发展方向的,幼儿在认知方面的缺陷,不具备接受教师传输的内容。把对幼儿的生活照顾列为教师工作内容是对教师职业的矮化。


以上观点或对或非,我只是提出我个人的看法。


但是,当前社会中动不动就指责教师,甚至将敌视教师的行为是不对的,尊师重教是当前国家的大政方针,不仅是口号,更应当落实到行动当中。


一个不尊重教师的人,注定是素质低下的人,在这个评价标准上,我一直很坚定。

(打赏1元,支持作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