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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南陵县教师维权:教师工资不能低于公务员

2017-12-11 臧启玉 臧启玉说法律


南陵市教育局和公安局两部门发表的通报,2017年12月9日,淮南市南陵县约200多名教师在县政府大楼前集中,要求提升教师待遇。


当地领导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安抚解释工作,但是,教师们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拒绝离开。


随后,公安人员将个别人员强制带离。



这次事件引发的诱因就是由于年度考核奖和午餐补贴问题引起教师强烈意见。在网上,我们也从昨天官方的回复中看到了这方面的解释。


一位教师在于12月3日在人民网淮南地方版块问及这个问题:合肥市上个月给所有在职教师发放16年的目标考核奖,每人发放36000,请问淮南市有没有这样的打算?


淮南市委办公室于12月9日回复:


网友您好!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教师福利待遇问题,为提高教师福利待遇,我市于2016年出台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淮府办〔2016〕60号),不同程度的提高了乡村教师福利待遇。目前,我市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淮南实际,正在积极争取进一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


关于教师待遇提升和保障问题一直是全国各地教师关注的对象,由于教师工资提升缓慢,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一系列群体性事件。


在我国的《教师法》中明确规定,教师工资应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平均水平。可实际上教师工资工资却比公务员工资低了许多,这才是造成教师群体性意见的根本。


在今年9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强调,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由此可见,教师们维权是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即使淮南市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肯定了国家法律关于教师权益的规定。


但是在实际中,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又落实的怎么样呢?显然是不能让教师们满意的,因为教师们通过和公务员的实际收入相对此,很明显的有较大区别。


在公安局的官方通报中,认定教师们的集会是非法的。但是我们还要看到,教师们维权是有法律依据的,首先地方政府应当反思自身违反《教师法》和中央教育政策的行为。


平息教师们的情绪,稳定教师们的教学秩序,最根本的方法还是遵照法律规定保障教师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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