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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志丹县多名在校女生“被逼卖淫” 校园性侵就在身边!

2018-03-31 社评 臧启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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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3月28日,陕西志丹持续两年的系列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案进入公众视野,从2015年10月起,志丹县一中学多名未成年女生受人胁迫、恐吓“被逼卖淫”,直至2017年6月案发,部分受害人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事件让人揪心,更让人难掩愤怒。


志丹历史

志丹县,史称保安军、保安州、保安县。地处陕西省北部延安市西北部,东接安塞,北邻靖边,西北与吴起相连。


追朔历史,保安之名始于宋,宋之前无建置。战国时地处北地郡与上郡交界处。秦汉时仍由北地郡和上郡分制。三国两晋属匈奴地。隋属延州地。唐武德二年里置永安县,不久并入金明县。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置保安军,寓永保安宁之意。公元1130年保安地归于金,金废保安军置县,后又升为州。1269年元降保安州为保安县。明、清、民国仍沿旧制。


这里历史悠久,人才辈出,文化源远流长。早在新石器时代,人们的祖先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志丹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有刘延庆、刘光世、解元等保国名将,现代史上,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刘志丹更是被人称颂。


1936年为纪念民族英雄刘志丹将军而命名为志丹县。


事件回顾

3月28日晚间,澎湃新闻刊发了这则重磅消息:陕西志丹破获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案,已抓20多名嫌犯,消息随后引来了媒体圈的刷屏,众多网民群情激愤在澎湃新闻官微下留言上百条。

消息称,该案嫌疑人中有“95后”甚至“00后”,男女都有。主要嫌疑人王某某等人招揽的“客户”中,张某某、石某某、屈某某等人先后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拘。

媒体援引庭审时检方指控,从2016年夏到2017年6月,王某某、祁某等人多次用暴力手段,强行将贾云带到志丹某酒店等地,强迫贾云与多人发生性关系,所得赃款被王某某、祁某等人挥霍;检方还指控,贾云还被王某某等人介绍给尚某某等人,两次被迫与尚某某等人联系的男子发生性关系。

另一名受害人贾洁的家长贾怡称,2017年6月20日,她接到派出所电话,让她去陪贾洁作笔录,才得知自己女儿曾遭遇强奸。根据贾怡转述贾洁所说,事发时间为2016年冬天寒假前的一天下午,贾洁同班女生贾敏称王某某叫贾洁出去,贾洁心里害怕,便跟了出去,之后,贾洁被王某某、李某某胁迫至志丹某酒店,被张某某强奸,贾洁说看到张某某给了王某某二百元或三百元。

据参加过两次庭审的贾飞介绍,经警方、检方介绍的情况及开庭审理,基本案情为:王某某与祁某读高一期间被学校开除后,二人“因缺零花钱”,便产生了从志丹A中学找女学生带出去强迫卖淫的想法。从2015年10月开始,王某某伙同其他三人多次找到A中在校女生,采用暴力胁迫、恐吓等方式强迫卖淫。

媒体同时引述贾飞的介绍说,在已经开庭的两起案件中,尚某某等被告人供述称他们强迫受害人卖淫时,每次收“客户”二百元。

3月28日下午,志丹县网信部门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确有此案,是警方办其它案子的时候牵出来的。该负责人表示,这个事情很多人都知道,听说已经抓了20多个嫌犯。我们对这个案子是零容忍态度,要办成铁案。肯定是会合情合法合理处置,肯定会给家长们一个交代。”

校园性侵就在身边


受伤的花蕾 心碎的诉说。


事实上,类似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最后,有的不了了之,有的正在侦办,也有的最后被“反转”。


但这个话题,并不能随着舆情的冷却而“街市依旧太平”。事实上,校园性侵,是一个极易引起关注又似乎特别容易被忘却的话题。


然而,它相当重要。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曾发布数据:2016年全年,仅仅是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就有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这个数据,近年来居高不下。

“女童保护”对近年来儿童性侵案发生次数的调研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则显示,2013—2016年的4年间,光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就达到10782起——换算下来,平均每天审理结的案件就超过7件;也就是说,至少每天有超过7名儿童被伤害。


吃惊吗?注意,这只是进入司法系统审理的案件量。那些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又有多少呢?


可能没有准确统计。社会与学界的共识是,大量的案件因受害人没有报案而隐蔽着。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在1:7——有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司法。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方向明在向世卫组织提交的一项报告中称,其研究文献中提及的女童被性侵的比例,在7.5%~11.5%之间;男童被性侵的比例则是6.5%~9.6%。如果简单按照最高比例来算,中国可能有至少超过2000万被不同程度性侵的儿童。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很多个国家的总人口。


这也许是非常隐秘、但非常伤痛的所在。


“女童保护”曾经推送过一篇文章,许多曾经受过侵害的儿童发来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在这些带伤的文字里,我们可以大概描述这一群体的经历:他们很容易罹患焦虑、抑郁;长期严重、持续、重复的侵害,可能会令受害人病情加重,并伴有人格改变,特别是女童。


这些女童中,有些常常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童贞,对性变得不严肃,甚至可能走上歧途;即使结婚成家,也可能会觉得自己“很不干净”,自卑,甚至会出现性心理疾病,还有的对性生活有恐惧,等等。而伴随着一过程产生的对人和社会的不信任、自闭、抑郁等倾向,则更有可能伴随他们一生。


我们常常以为,儿童性侵案件在偏远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发生得多,城市地区发生得少。但实际并非如此。根据“女童保护”的统计,2013—2015年的媒体曝光中,城市地区发生的性侵儿童案例比例,比农村地区要高。


我们会觉得性侵孩子的都是陌生人。事实上,性侵孩子的人大多数是熟人。施害者,可能是邻居、亲属、老师,甚至是家庭成员。统计显示,2013—2016年中,熟人作案比例大,最高占87.87%。


我们也许觉得性侵只会针对稍大一点的孩子。但事实上,任何年龄的孩子都可能遭受性侵。2015年1月,福建南平,一个6个月大的女婴被她的堂叔抱走性侵,抱回来的时候,嗓子都哭哑了,纸尿裤也不见了,下体还往外渗着血,惨无人道。


我们甚至觉得男孩不可能遇到性侵,但事实上并不是。2016年1月,大连某私立中学一名男生站出来,捅破了这个班里被隐藏了两年多的秘密:班主任长期猥亵班上的10多名男生。


我们常以为性侵者都会都使用暴力,但实际上,有时候性侵者会利用贿赂、诱骗、关爱等手段,诱骗孩子。

就以现在社会最为关注的儿童性侵话题来说,走司法途径就存在难题。儿童侵案往往更难取证,一是孩子因年龄小、缺乏相关知识和培训,容易对案发过程陈述不清;二是他们不像成年人那样懂得保留证据,他们的监护人也往往忽略了证据保存;三是监护人缺乏相关常识,不能及时发现孩子被性侵,而孩子有时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后续事情被知晓后有些证据已经没有了。


还有大多数父母软弱得息事宁人,把“家丑不可外扬”奉为至理名言,甚至还苦口婆心的劝说自己的孩子不要开口,不要张扬,要忍气吞声。


此外,对未成年人的专业问询司法人才队伍不足,相关机制也不够完善,相关设备环境也不齐全,客观上也为取证完成一定困难。在法律上,司法适用标准、法律条文实施等方面,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多个领域专家呼吁要有一个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性侵领域的法律,但目前还举步维艰。


而社会舆论、媒体不当报道,也常常会给受害儿童和家庭带来二次伤害;性教育、防性侵安全教育的普及,虽然有了改善,但空白依然巨大。


“女童保护”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发现孩子被性侵的境况下,84.74%的家长会选择报警;3.39%的家长会选择私了;0.45%的家长选择默默忍受;11.42%的家长选择用其他方式解决。


其实,孩子被性侵以后,家长的反应尤为重要。家长不能让孩子觉得是自己做了错事,而应该告诉他们,这是坏人的错,要做好安抚,务必要报警并注意保存和收集证据,及时带孩子进行身体检查及治疗。有必要的时候,要求助专业人士,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寻求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帮助。



总之,孩子是家庭的延续和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


但人都毁了,还要脸面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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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志丹破获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案,已抓20多名嫌犯

3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陕西志丹县官方人士处证实,该县破获系列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案,“是警方办其它案子时牵出来的,听说已经抓了20多个嫌犯。政府对这个案子是零容忍态度,要办成铁案,肯定会给家长们一个交代”。
澎湃新闻从部分受害人家长处获知,根据检方指控,从2015年10月起,志丹县A中学多名未成年女生受人胁迫、恐吓,“被逼卖淫”,直至2017年6月案发。部分受害人遭遇初次强奸时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

志丹县县城。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图
该案嫌疑人中有“95后”甚至“00后”,男女都有。主要嫌疑人王某某等人招揽的“客户”中,张某某、石某某、屈某某等人先后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拘。目前,落网嫌疑人所涉罪名为强迫卖淫罪或强奸罪。
受害者家长贾飞(本文中姓名均为化名)介绍说,涉及其女儿的案件中,目前有两起已在3月份开庭审理,他作为受害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庭审,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多名初中女生被逼卖淫
贾飞3月26日告诉澎湃新闻,根据庭审时检方指控,从2016年夏到2017年6月,王某某、祁某等人多次用暴力手段,强行将贾云带到志丹某酒店等地,强迫贾云与多人发生性关系,所得赃款被王某某、祁某等人挥霍;检方还指控,贾云还被王某某等人介绍给尚某某等人,两次被迫与尚某某等人联系的男子发生性关系。
另一名受害人贾洁的家长贾怡称,2017年6月20日,她接到派出所电话,让她去陪贾洁作笔录,才得知自己女儿曾遭遇强奸。根据贾怡转述贾洁所说,事发时间为2016年冬天寒假前的一天下午,贾洁同班女生贾敏称王某某叫贾洁出去,贾洁心里害怕,便跟了出去,之后,贾洁被王某某、李某某胁迫至志丹某酒店,被张某某强奸,贾洁说看到张某某给了王某某二百元或三百元。
“因缺零花钱”
该案案发于2017年6月,案发后多名嫌犯落网。
受害人家长贾飞、贾怡告诉澎湃新闻,他们陆续获知该案多名嫌疑人落网。恐吓胁迫受害人卖淫的嫌疑人中,有多名“95后”甚至“00后”女生。
据参加过两次庭审的贾飞介绍,经警方、检方介绍的情况及开庭审理,基本案情为:王某某与祁某读高一期间被学校开除后,二人“因缺零花钱”,便产生了从志丹A中学找女学生带出去强迫卖淫的想法。从2015年10月开始,王某某伙同其他三人多次找到A中在校女生,采用暴力胁迫、恐吓等方式强迫卖淫。
学生眼中的“大姐大”
一位曾见过王某某的知情人向澎湃新闻描述,王某某身高一米六左右,染了一头黄发,虽然身形瘦小,但她在一些学生眼中,却是“大姐大”式的人物。
让贾怡印象深刻的是,“事情发生后,我给女儿说,你看到王某某了告诉我,我要打她。但有一天我去接女儿放学的时候,当时还没被抓的王某某也在校门口站着,我女儿看到了都没告诉我,后来说她当时害怕才没说。”
受害人贾云、贾洁的家长均称,因为此事,孩子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变得情绪低沉、性格内向、精神恍惚。
贾飞说,在已经开庭的两起案件中,尚某某等被告人供述称他们强迫受害人卖淫时,每次收“客户”二百元。
3月28日下午,志丹县官方人士向澎湃新闻证实,确有此案,是警方办其它案子的时候牵出来的。该负责人表示,这个事情很多人都知道,听说已经抓了20多个嫌犯。
上述人士称,就这个案子的相关问题,他也参加过几次会议,“我们对这个案子是零容忍态度,要办成铁案。肯定是会合情合法合理处置,肯定会给家长们一个交代。”
(本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澎湃新闻


臧启玉律师:双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接受全国案件委托办理、提供企事业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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