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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



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组织全体干警来到绥德县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缅怀先烈,铭记历史,激励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绥德县革命烈士陵园,是地方政府为纪念和安葬革命先驱李子洲以及其他绥德籍革命烈士而建造的,本地人习惯称其“子洲陵”,1988年被列入“陕西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活动当天,干警们首先瞻仰了革命烈士纪念塔,在庄严肃穆的革命烈士纪念塔前,干警们满怀敬仰、沉痛悼念英雄先烈,真切地感受到革命先烈们顶天立地的浩然正气、舍生忘死的崇高品格、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


随后走进革命烈士纪念馆,在讲解员的讲述下,干警们仔细聆听烈士事迹,用心感悟烈士精神。通过听取革命先烈李子洲的英雄事迹,结合馆内陈列的丰富历史资料,干警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革命先烈李子洲短暂而厚重的一生,了解了他为传播马列主义、培养革命青年、发展党团组织、开展工农运动、组织武装起义,出生入死,呕心沥血,奠定了陕北革命的根基,也再次感受到了革命先烈矢志不渝、英勇献身的革命精神。



红色基因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我们不断前进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活动结束时,干警们纷纷表示,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持续推进“寻保传”活动,将革命先烈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检察工作中。


李子洲(1892年12月23日—1929年6月18日),名登瀛,笔名逸民。陕西省绥德县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陕北红军和苏区创建人之一,陕西革命的先驱者和陕北共产党的奠基人。由于家境艰难,十五六岁才开始上学。1917年春考入北京大学预科,两年后入哲学系。五四运动中,担任北京大学学生会干事,积极参加火烧赵家楼等正义斗争,不久加入李大钊创建的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1920年至1922年,参与进步刊物《秦钟》《共进》半月刊的创办和陕西旅京青年进步组织共进社的创建,是共进社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又是《共进》半月刊的撰稿人和发行人,先后发表了《陕西师范学校应改革的几点》《纪念五一》等十余篇文章,被誉为共进社的“大脑”。1929年2月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同年6月18日在狱中病逝,时年37岁。

来源:第二检察部

文字:吕如霞

编辑:白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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