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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进企业,“典”亮企业新“法”展

《民法典》不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还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护身符”。为推动民法典学习走深走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企业合法经营,提升企业员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5月23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走进绥德县德丰种业有限公司开展“‘典’亮美好生活 ‘法’护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检察官以民法典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切入点,为企业负责人员、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讲解。重点结合《民法典》和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阐释了《民法典》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除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外,还要承担侵权责任,提醒企业责任人注重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同时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详细讲解涉及产权保护、产品责任、交易安全等法律规定的新内容,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检察官还就员工关心关注的有关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易引发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提升了企业和员工的法治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员工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讲座,让我们了解了《民法典》中和我们自身相关利益的规定,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好的政策和法治环境是企业决定投资的底气和理由。下一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第二检察部

文字:吕如霞

编辑:白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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