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就医搜 | 跨院看病,医疗检查为何不互认?
帮助杰出的医院和医生更杰出
为重症疑难杂症患者导引最好的救治途径
很多患者会想,我要在当地把该检查的都检查好了,上级医院光看单子不就行了吗? 老让我做各种检查,是不是就想多赚钱啊?但是医生却认为,让患者重做检查,是为了其的健康负责。下面,我们分别对患者和医生做了采访,看看医患双方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庞先生的手部外伤骨折,本来想不是疑难杂症,就选择在家附近的一家二甲医院看病。谁知拍过X光片、又经过一番检查之后,医生还是劝他到三甲医院治疗稳妥,于是很多项检查又得从头开始。 庞先生:手指有点骨折,这又再重拍个片子了,他还让你重新再来一下子,肯定反感,浪费时间,浪费金钱嘛!
徐先生:一般来说,就是普通检查,像肝功化验也都承认,但是像大的检查,比如核磁,CT往往是下边医院查完以后,到大医院不承认,比如我所在的地区或者县医院做的核磁或者是什么,如果到三甲医院就必须要重新检查,实际上不会有什么变化,而且检查费用非常高,CT根据检查部位,有几百到一千,像核磁,一般的核磁检查一千元左右,要是做肝肾检查,增强的话就得2000左右。
中晚期的肺癌不用说,片子上一眼就能看到了,但是早期的肺癌,毫米级的病灶,必须用高分辨率薄层扫描才能发现,而二级医院大多还在用厚层扫描,万一漏诊,责任算谁的?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惨痛教训的。
我们曾接诊一位肺癌病人,在南京某顶级三甲医院就诊,片子拍了很多,病理报告确诊为肺癌。有病理报告作证,通常病情板上钉钉了,我们依据病理报告为患者进行了手术,结果开出来医生傻眼了,不是肺癌。
随后,患者将我们告上法庭,被判承担主要责任,赔了几十万。法官的理由很简单:第一家医院虽然误诊了,但没有直接伤害后果,而你们开刀是直接实施了伤害行为,因此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一旦误诊,谁开刀谁倒霉,这就造成“有些检查还得重复做”。
原卫生部2010年发文要求,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一些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也发文要求,互认范围及内容包括一级医院对二级和三级医院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等等。卫生部门要求医院对谷丙转氨酶、白蛋白、总胆固醇等抽血化验,以及X光、CT、心脏彩超等项目检查结果互认。
但实际上,医疗检查结果“互认”确实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之前的医院检查存在误差,医生若按照原检查结果进行诊疗,发生医疗事故,担责的往往还是现在进行诊疗的医院与医生。这种可能存在的风险不予以规避,医疗检查结果“互认”也必定会遭遇各类“软抵制”。
有些患者可能觉得看一次病只需要做一次检查,实际上这是不准确的,比如一个普通骨折的治疗,在就诊时和治疗中起码需要拍两次X光,第一次是为了确诊,第二次是制定治疗方案。如果是更复杂的病症,可能需要多次检查。
庄一强开出了这样的药方:
第二,前面的医生跟后面的医生可能要多跟病人解释一下,属于什么目的,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所谓的时效性有多长,病人听了也理解。
一方面是继续增加政府对基层医院尤其是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但另外一方面硬实力的投入是一回事,但是软实力去如何进一步提升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治疗、诊断水平,这是另外一回事。
来源:人民日报等网站
作者:三甲医院网(www.179e.com)
投稿:haogao@179e.com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不代表三甲医院网观点,文章或图片若涉及版权请联后台删除。
天天医讯|就医搜|名医说
三甲医患联盟|全球医讯头条
长按二维码关注就医搜
长按二维码进入圈子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