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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不再沉默!遭校园欺凌长达十年,她将带头者送进牢狱

2018-04-17 山东省强源律师事务所

转自中国普法(zg_pufa)


一个刚上高一的普通姑娘,被说成“炫富女”“出卖身体”“受包养”,她突然好像成了“全校公敌”,并通过互联网的发酵成为众矢之的。高中毕业后,欺凌从网上到网下一直没有停止,几乎持续了十年。她究竟该怎么办?


沉默的受害者

被污蔑“小学整容,男友成群”

高中女生数次企图自杀


王女士生于1993年,家境普通,2008年考入温岭某著名中学的高中,刚开始她的成绩在班级前几名,比较自信,爱表现,上课回答问题很积极。另外,王女士相貌也不错,在学校比较显眼。


图片来源:扬子晚报


2009年2月份,一个在外人看来可能根本就不算什么的小意外,让王女士突然成为了焦点人物。两个同学打碎了王女士一个杯子,同桌开玩笑说这个杯子值300万。结果这句话被人发到学校的百度贴吧上,说她自称杯子要300万。她虽然一再解释没讲过这样的话,但被几个人一口咬定“就是你说的”。


话越辩越黑,她的所有言论都被人翻出并曲解,几次传播后变成了“高一某班出了一个神奇的女子,自称所用茶杯300万,父母年收入几亿,小学就整容,男朋友成群……”至今在网上搜这所中学,有“神女”的帖子依然排在前列。


王女士:我那个时候也是自尊心蛮强的,也挺虚荣的,我就告诉他们,其实我家不穷。之后就开始编一些谎话,说我的家境还挺好的。其实是为了维护面子,但他们还是步步紧逼。


现在,搜索当年还没有被删除干净的帖子,以及那之后延续多年的来自好事者的所谓“考据帖”,我们还能依稀看出当年的那一波声势,给王女士造成了多大的心理压力和现实影响。其中一个帖子里有一张照片,显然是当年中学生常用的百万像素手机拍摄的。一大群学生挤在王女士班级的门口,像参观动物园一样来“参观”王女士这个“炫富女”。



很快,这群中学生的攻击的焦点就从单纯的“炫富”、“撒谎”升级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


此后,王女士几乎沦为了“公敌”。曾经被一位学姐打过数十个耳光,被谣传成卖淫女,数次受到羞辱。


期间,也有一些善良的同学支持她,但这部分同学很快就会被欺凌王女士的大多数人所孤立,甚至一些正义的同学也会被打入到被欺凌对象的队伍中。在这种舆论压力、心理压力和现实压力下,王女士出现了抑郁倾向,多次企图自杀,一度休学,最后勉强毕业。在她自己写的一篇帖子里,说到医生给她开了一袋子药片,而这种药是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


图片来源:扬子晚报


学校的百度贴吧管理团队都是本校学生,他们没有删除人身攻击的帖子,反而主动进行诋毁。后来被王女士起诉的蒋某,就是当时的一个管理员。


从上大学到结婚、生子、工作

欺凌还在继续


然而,噩梦并未就此终结。在上大学后,有人到王女士所在大学论坛宣扬她的“过去”,指名道姓地攻击。后来,她玩微博会受到攻击,有孩子后上母婴网站被攻击,玩知乎照样被攻击。无论在哪里,总有认识她的人不厌其烦地到处复制粘贴她过去的经历。


网上如此,网下的实际生活中也是这样。王女士开过两家店,都在生意最好时因为受到校友或其他认识她的人攻击,导致抑郁症复发而结束经营。


少数校友当时帮助过王女士,其中一位校友告诉记者,欺凌持续的时间很长,他2010年上高中时就已经听说。最近一两年,又有人出来翻旧账,导致攻击议论再一次集中爆发。


攻击者竟在网上炫耀“成就”

受害人忍无可忍反击


去年3月,忍无可忍的王女士联系到了微博上的知名法律博主,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王女士认为,这背后最卖力的推手,就是当年在学校贴吧上疯狂诋毁自己的同学蒋某。由于蒋某最近是在知乎APP上发的帖,王女士在去年6月先起诉知乎,要求提供发帖者的注册信息和帖子浏览量、转发量数据。


图片来源:扬子晚报


王女士说,她和蒋某并不是同一届,以前根本不认识,只知道他在贴吧上骂自己。


那位在学校里帮助过王女士的校友告诉记者:“这次被王女士起诉的被告(蒋某)是学校贴吧的一个管理员,非常有话语权,非常有影响力。他的追随者就跟他一起发表言论,有很强的粉丝效应。”


图片来源:扬子晚报


王女士到法院起诉蒋某,并向法院提交了14页在知乎上发表的人身攻击帖子截图,还有一张光盘,以及知乎网站母公司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还有发帖人注册的手机号码。


法院委托公安机关调查该注册手机号,证实持有人为被告人蒋某,通过户籍资料证明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上述证据来源合法,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王女士指控的事实系被告人蒋某所为,且构成诽谤罪。


没能固定更多证据,维权留下遗憾


4月12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先对此案的刑事部分宣判,判处被告蒋某三个月拘役。


判处蒋某三个月的拘役是否合理?记者也向法律人士询问这个问题。他说,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客观事实,一个是法律事实。


可能这个案件客观上给当事人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但由于王女士起诉的时候,只计算了知乎一个网站的浏览量,没有计算百度贴吧上的浏览量,所以导致证据是有缺失的。


最终法院根据她提交的证据所形成的法律事实,作出三个月拘役的判决,从法律上说是非常公正的。


对于这一点,王女士也有些遗憾。她说,刚开始时对法律不太懂,只起诉了知乎,没有起诉百度。如果把百度贴吧上的证据固定下来,可能判决结果就不仅仅是三个月了。


蒋某对判决表示不服,已经提出上诉。但法律人士认为,此案证据链清晰明确,蒋某想证明自己无罪不太容易。


有律师认为,这个判例的更大意义在于,提醒社会、学校和家长,网络暴力也是校园欺凌,网络同样不是校园欺凌的法外之地。


律师:往常的校园欺凌很多是暴力性。在网上散布谣言诋毁他人名誉的,往常有也仅仅是适用民事侵权,进行赔偿、赔礼道歉这样的民事责任。这两年我们看到,涉及校园欺凌的案件,基本上都会判处实体刑,不是缓刑,而是必须直接去服刑或者服拘役。在这种情况下,对震慑和威慑校园欺凌者,都有一定作用。





来源 | 综合央广新闻、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扬子晚报

编辑 | 王佳茹 路双英 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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