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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刑二庭和碑林法院翟全军同志获最高法院表彰

2016-05-09 西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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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西安中院刑二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碑林法院研究室主任翟全军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西安中院刑二庭先后审结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表哥”杨达才受贿案,浙江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政治委员(副军级)程永利受贿案,原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过程公正高效平稳,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办结非法集资类涉众案件50余件,涉案金额近30亿元人民币,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市法院刑二庭突出审判工作重点,有力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西安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碑林法院翟全军同志围绕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近年来,共有50多篇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案例评析获国家和省市级奖励;主持并积极参与国家、省级重点课题研究,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翟全军同志勤勉敬业、奉献实干,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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