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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为什么顺境中的人比逆境中的人更容易获得人们的赞许

亚当.斯密 trust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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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为什么顺境中的人比逆境中的人更容易获得人们的赞许



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感通常比对快乐的同情感更为强烈,但悲伤的同情感通常远远不如主要当事人自然感觉到的悲伤那般强烈。


和我们对喜悦的同情相比,我们对悲伤的同情,虽然不见得比较真实,却一向比较受注意。“同情”(sympathy)一词最严格与最原始的意思,是指我们和他人的痛苦,而不是和他们的快乐,同感共鸣。有一位聪明巧妙的已故哲学家(译注:指英国哲学家Joseph Butler,1692-1752)认为,有必要以严谨的论证方式,证明我们确实会同情他人的喜悦,证明恭喜他人成功是人性的一个根本的性能。但是,我相信,从未有什么人认为有必要证明,怜悯他人的悲伤是人性的一个根本的性能。

  首先,我们对悲伤的同情,就某一意义来说,比我们对喜悦的同情更为全面与包容。某人的悲伤即使过了头,我们对那悲伤还是多少有点同情。没错,在这场合,我们感觉到的悲伤,并未达到所谓赞许那样完全同情的程度,亦即,并未达到与主要当事人的感觉完全对应一致的地步。我们不会和受苦者一样地哭泣、哀号、悲叹。相反,我们觉得他太过懦弱,觉得他的情绪太过强烈,不过,我们往往还是会为他深感忧虑。但是,如果我们和他人的喜悦没有完全的调和共鸣,亦即,如果我们无法完全附和他的喜悦,那我们对他的喜悦就不会有丝毫关心或同类的感觉。一个手舞足蹈,宛如发狂,流露出我们无法附和的那种过度喜悦的人,是我们蔑视与愤怒的对象。

  此外,痛苦,无论是心灵的或身体的,都是一种比愉快更为深刻的感觉。我们对痛苦的同情,虽然远远不如受苦者本人自然感觉到的那样强烈,却通常是一种比我们对愉快的同情更为强烈的感觉,虽然我们对愉快的同情,正如我马上要说明的那样,往往比较接近主要当事人原始的愉快那样的生动自然。

  还有,我们时常会努力想要克制我们自己,避免对他人的悲伤产生同情。每当受苦者看不见我们的时候,为了让我们自己觉得舒服些,我们会努力将同情的悲伤尽可能克制住,不过,我们未必一定成功。我们越是反抗它,越是不甘愿屈服于它,反而必然使自己更加特别地感觉到它。但是,我们从来没必要对同情的喜悦作出这样的反抗。在喜悦的场合,如果妒忌感作祟,我们就完全感觉不到什么同情喜悦的倾向;而如果没有丝毫妒忌感作祟,我们就会欣然对同情的喜悦让步。甚至当不愉快的妒忌感使我们丧失了产生同情喜悦的能力时,由于我们总是会为我们的妒忌感而觉得羞耻,所以,我们往往会假装,甚至有时候还真的希望,对他人的喜悦产生同情。我们口头上说,我们为邻居的好运道感到高兴,虽然我们的内心也许正为此而觉得真难过。当我们希望赶走我们同情的悲伤时,我们却还时常感觉到它;而当我们希望怀有同情的喜悦时,却往往感觉不到它。所以,自然横亘在我们眼前,等着我们去指认的一项明显的事实,似乎是我们同情悲伤的倾向必定很强烈,而我们同情喜悦的倾向则必定很微弱。

  然而,尽管有这个成见,我还是要大胆断言,当没有妒忌感作祟时,我们同情喜悦的倾向,远比我们同情悲伤的倾向更为强烈;而且我们对愉快的情绪所产生的同情,也远比我们对痛苦的情绪所感到的同情,更为接近主要当事人自然感觉到的情绪那样的生动鲜明。

  对于我们无法完全附和的过度悲伤,我们还有些纵容的肚量。我们知道受苦者需要付出多么宏大的努力,才能把他的情绪克制到和旁观者的情绪完全调和一致的地步。所以,即使他失败了,我们也很容易原谅他。但是,对于过度的喜悦,我们就没有这样纵容的雅量,因为我们不觉得,要把喜悦克制到我们能够完全附和的程度,需要付出什么样宏大的努力。一个在遭逢最大的不幸时还能克制住悲伤的人,似乎值得最高程度的钦佩;但是,一个在获得极大的成功而同样能够克制住喜悦的人,却似乎很少被认为值得什么赞扬。我们深知,主要当事人自然感觉到的情绪,与旁观者能够完全附和的情绪间,总是有一段距离,而这种距离在悲伤的场合,远比在喜悦的场合来得更大。

  对于一个身体健康、没有负债、问心无愧的人来说,还有什么能够增进他的幸福呢?对一个处境如此的人,所有财富的增加或更好的运气,严格地说,全是多余的;如果他为那些多余的增益而大感得意洋洋,那也必定是因他的个性极为轻浮所致。然而,这样的处境也许很可称之为自然平常的人类状态。尽管时下世界确实有许多值得慨叹的悲惨与堕落,但是,这处境实际上仍是大部分人所处的状态。所以,对大部分人来说,要把他们自己的心情提升到和这处境的任何进步改善很可能在他们同伴身上引起的全部喜悦完全契合一致的地步,绝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困难。

  但是,能够为这个状态增添的幸福虽然很少,能够自这个状态减去的幸福却是很多。虽然这个状态和至高的人生幸福距离只不过是一丁点儿;它和最悲惨的深渊底部距离却是不可计量的大。因此,逆境使受苦者的心情消沉到低于自然状态的程度,必然远大于顺境能够使他的心情提升到高于自然状态的程度。所以,旁观者要完全附和他的悲伤,必定比要完全附和他的喜悦更为困难,因为在悲伤的场合,旁观者必须比在喜悦的场合,更为偏离他自身平常自然的心情。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们对悲伤的同情,虽然时常是一种比我们对喜悦的同情更为深刻的感觉,却总是远远不如主要当事人自然感觉到的那样强烈。

  同情喜悦令人觉得愉快;只要妒忌感没有从中作梗,我们内心总会自然放纵它自己,彻底沉浸在同情的喜悦这种令人心荡神移的快感中。但是,同情悲伤却令人觉得痛苦,所以,我们总是不太愿意同情悲伤。(原作注:有人曾经向我表示异议说,由于我把赞许的感觉<这感觉总是令人愉快>建立在同情的基础上,所以,承认有任何不愉快的同情存在,便与我的理论体系相互矛盾。我对此异议的答复如下:在赞许的感觉中,有两种成分应予注意:其一是旁观者同情的感觉,其二是源自于他观察到他自己身上这个同情的感觉和主要当事人身上原始的感觉完全一致而兴起的那种情绪。后一种情绪,严格地说,正是赞许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总是愉快可喜的。但是,另一种感觉或情绪则或者是愉快的,或者是不愉快的;究竟如何,取决于主要当事人原始的感情的性质,因为旁观者同情的感觉必定总是多少会保有主要当事人原始感觉的特征。)当我们观赏悲剧表演时,我们会努力尽可能抗拒该娱乐节目所鼓起的同情的悲伤,并且只有当我们再也没有办法避免感觉到它时,我们最后才会屈服于它,这时我们甚至还会尽力掩饰我们的悲伤,不让我们的同伴知道。如果我们竟然流泪,我们会小心翼翼地藏起眼泪,因为我们担心,无法体会这过分温柔的旁观者,恐怕会以为我们太过女人气与脆弱。遭逢不幸很值得我们同情的可怜人,因为体会到我们要同情他的悲伤将会有多勉强,所以,他在向我们显示他的悲伤时,总是怀着畏惧与犹豫:他甚至压制了一半的忧伤,只因为人类有这铁石心肠,使他羞于泄漏他的满腔忧伤。但是,因成功而欣喜若狂的人,所面对的情况就不是这样。只要没有妒忌感从中作祟使我们厌恶他,他便可期待获得我们最完整的同情。所以,他不怕以最兴高采烈的欢呼来表达他心中的喜悦,因为他充分相信我们会衷心倾向陪他一道高兴。


       为什么我们在朋友面前会比较羞于哭泣,而不是比较羞于欢笑呢?就像我们时常有很好的理由欢笑那样,我们时常也有同样好的理由哭泣。但是,我们总是觉得,旁观者比较可能陪我们一起愉快,而比较不可能陪我们一起痛苦。悲叹诉苦总是不体面的,即使在我们遭逢最可怕的不幸压迫时。但是,欢呼胜利不见得总是不合时宜。没错,精明的审慎往往劝我们得意时应该更加克制自己的喜悦,因为精明的审慎教我们应该避免的妒忌,正是得意时的欢呼比什么都更容易引起的一种感觉。

  对上级没有丝毫妒忌的群众,在凯旋仪式或公共庆典上,他们的欢呼是多么的真诚啊!而在执行死刑的场合,他们的悲伤通常又是多么的沉静缓和!在丧礼中,我们的悲伤通常只不过是装模作样的严肃,但是,在洗礼或婚礼仪式中,我们却总是由衷地欢笑,没有丝毫做作。在这些,以及所有类似的欢乐场合,我们的喜悦,虽然不像主要当事人那样的持久,却往往像他们那样的生动活泼。每当我们诚挚地祝贺朋友时(使人性蒙羞的是,我们很少这么做),他们的喜悦简直变成我们的喜悦;刹那间,我们就像他们那样的快乐;我们内心溢满真正的愉快;喜悦与满足在我们的眼中闪耀,我们的容光更为焕发,举止更为轻盈。

  但是,相反,当我们吊慰朋友的忧伤时,和他们相比,我们的感受是多么的微弱!我们在他们身旁坐下,注视着他们,严肃认真地聆听他们倾诉种种不幸的遭遇。但是,当自然突发的激情时时打断他们的倾诉,时时几乎使他们哽咽窒息时,我们内心懒洋洋的情绪,想要追随他们内心恍惚迷离的情感悸动,距离却是多么的遥远啊!而在同一时候,我们也许还觉得他们的激情表现很自然,不见得比我们自己在相同的场合或许会感受到的更为强烈。我们甚至会暗中谴责我们自己不够敏感,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会尽力在我们自己的想象中勉强鼓起一种矫揉造作的同情,然而这种同情,即使被勉强鼓起,也总是各种想象得出的同情中最轻微与最短暂的那一种。一般来说,当我们一踏出朋友的房门,这种同情就会永远消失不见。看起来,当自然女神在我们身上装载我们自己的悲伤时,她似乎认为那些悲伤已经够沉重了,所以,除了敦促我们去减轻他人的悲伤时必须分担的那一部分外,她便没再命令我们去分担他人身上更多的悲伤。

  就因为对他人的忧伤我们的感觉是这样的迟钝,所以,在大灾难当中,豪迈恢宏地承受痛苦,看起来总是显得这么的庄严神圣。一个在遭逢许多琐碎的霉运时仍能维持心情开朗的人,他的品行可以算是优雅宜人的了。但是,一个在遭逢最可怕的不幸时仍能维持同样态度的人,看起来就有点超凡入圣。我们感觉到,任何人在像他那样的处境中须要付出多么宏大的努力,才能把自然会搅乱他们、使他们心神涣散的那些强烈的激情克制住。我们因为发现他居然能够如此彻底克制住自己的激情而大感惊愕。同时,他面不改色的刚毅,也完全和我们的内心的冷淡合拍一致。他不会给我们丝毫压力,要求我们展现更为细腻敏锐的感性,展现那种我们不仅发现我们没有,而且也很惭愧我们没有的感性。在他的感觉和我们的感觉间,存在最完美的调和一致,因此,他的行为在我们看来至为合宜。然而,根据我们对寻常人性弱点的经验,这样的合宜正是我们不可能合理预期他应当能够展现出来的那种合宜。我们大感讶异,奇怪他的精神力量怎可能发挥到如此高贵恢弘的地步。正如我们已经不只一次指出过的,混合着惊奇与讶异而更为强烈激动的赞许,正是应当被称为钦佩的那种感情。处处被敌人们包围的小加图(译注:Cato,the Younger,95-46BC,罗马政治家、军人及斯多葛派哲学家),没有能力抵抗他们,又不屑向他们屈服,以致最后迫于他那个时代重视名誉的处世准则,不得不以自戕寻求解脱。然而,他从未因为遭逢困厄而畏缩过,也从未发出过可怜的悲叹声息,哀求人们为他一掬悲惨的同情眼泪,一掬他们总是这么不愿意给予的那些眼泪;相反,他以大丈夫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武装自己,而且在他决意夺去自己性命的前一刻,还以他一贯镇定从容的态度,为了朋友们的安全,安排了所有必要的命令。那位极力鼓吹禁欲与冷静的伟大哲学家塞涅卡(译注:Seneca,4BC-AD65,罗马政治家、哲学家及悲剧作者)说,这景象甚至连神仙们自己看了也会觉得欣慰与佩服。

  每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碰到气度恢弘到这样超凡入圣的例子时,我们总是会非常感动。我们比较容易为这种似乎完全不为他们自身着想的人恸哭流泪,而不会为那些懦弱到忍不住任何悲伤的人恸哭流泪;而且在这样特殊的场合,旁观者同情的悲伤似乎会超过主要当事人原始的悲伤。当苏格拉底喝下最后一滴毒药时,他的朋友全都哭了,然而他自己却表现出最快乐高兴的从容镇静。在所有这样的场合,旁观者不会努力、也没有必要努力去克制同情的悲伤。他不会害怕同情的悲伤会使他心荡神移到怎么样过分或不合宜的地步;他反而会很高兴自己很有感性,并且会以完全屈服于自己的感性而自许自夸。所以,在想到朋友的不幸遭遇时,他很乐于沉迷在那可能呈现在他心里的最忧郁悲伤的想法中,尽管先前他对这位朋友也许从未有过这么深刻的感觉,感觉过如此慈悲与凄怆的强烈爱恋。但是,主要当事人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必须尽可能移开他的眼睛,不去注意他的处境中所有自然令人觉得可怕或不愉快的情况。他生怕,过于认真注意那些情况,或许会使他的情绪大受影响,以至于使他再也无法将情绪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使他再也无法让自己变成旁观者完全同情与赞许的对象。所以,他的全副心思只专注在让他觉得愉快的那些情况上,专注在他即将因超凡的刚毅恢弘而博得的赞扬与钦佩上。当他感觉到自己能够做出这么高尚慷慨的努力,当他感觉到在这样可怕的处境中,自己仍能够表现出自己想要表现的神情时,就会使他的精神大受鼓舞,使他喜不自胜,使他能够保持某种胜利凯旋的喜悦,保持那种似乎在为他自己能够如此这般战胜困厄而欢腾雀跃的喜悦。

  相反,一个因为自己的困厄而陷溺于悲伤与颓丧的人,看起来总是多少有点卑鄙可耻。我们无法使自己为他感觉到他为他自己所感觉到的,我们甚至也许感觉不到,如果我们在他那样的处境,我们将为我们自己感觉到的,所以,我们藐视他。如果有什么感觉可以被视为不公平的话,这种藐视他的感觉也许就是了,然而,我们却天生无法抗拒地被注定就是会这样的不公平。过度的悲伤,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都绝不会令人愉快,除非这悲伤的成分,来自于我们为他人感觉到的比较多,而来自于我们为自己感觉到的比较少。一个儿子,在他那宽容可敬的父亲过世时,即使纵情悲伤,也不会有什么人责怪他。他的悲伤主要是基于他对过世的父亲的同情,我们会欣然体谅这种富有爱心的同情。但是,他同样过度的悲伤,如果全是为了某种只影响到他自己的不幸,那就丝毫得不到这样的宽容。如果他沦落到成为一无所有的乞丐,如果他暴露在最可怕的危险中,甚至如果他被带出去公开处决,而在处刑台上流下一滴眼泪,那人类当中所有最英勇慷慨的人都将认为,他使自己永远蒙羞。然而,他们对他的怜悯,还是很强烈,而且很真诚。但是,由于这怜悯仍然没有他那过度的悲伤强烈,所以,对于这样一个敢在世人眼前自曝其短的人,他们不会有丝毫原谅的意思。他的行为让他们感觉到的,与其说是悲伤,不如说是羞耻;在他们看来,他这样使自己蒙受的耻辱,才是他整个不幸中最可悲之处。时常在战场上无视于死亡的毕洪公爵(译注:Charles de Gontaut,Duke of Biron,1562-1602,曾因战功彪炳被法王亨利四世任命为法国元帅及勃艮地省省长;后因阴谋反叛失败,于1602年7月31日被处死刑),当他站在处刑台上,看到自己沦落到那样的处境,回想起所有恩宠与光荣全因他自己的卤莽以致这么不幸地弃他而去,不禁伤心落泪。但是,这眼泪是多么有损于他在人们记忆中的勇猛形象啊!


来源:和讯读书 

亚当.斯密(1723.6.5~1790.7.17):苏格兰人,一生未婚、无子女,奉献了两部传世经典:《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前者为伦理学著作,初版于1759年;后者为经济学著作,发表于1776年。

《道德情操论》共七篇,经作者亲自修订五次,最后一版发行于1790年,也即谢宗林翻译的这一版。较之《国富论》,该书对西方世界带来的影响更深远,对促进人类福利这一更大的社会目的起到了更为基本的作用。

为便于阅读,每周末推送完整一章若干节。

~仅供阅读,谢绝商用~

~trustdo

《道德情操论》

第一篇 第2章

2.0 引言

2.1 论源自身体的感情

2.3 论不和乐的感情

2.4 论和乐的感情

2.5 论自爱的感情

弱水三千,取一瓢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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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原著

谢宗林|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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