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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整顿演艺经纪公司合同乱象 练习生不再是“奴隶”

2017-03-08 好韩国

怀揣歌手梦的韩国女中学生A某与一家经纪公司签约,成为练习生。然而出道成为歌手这件事却远远不似想象中那么容易。


经纪公司提供的教育课程并不系统,A某难以同时兼顾学业。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她决定暂时放下歌手梦,解除练习生合约。然而解约之路竟也十分坎坷。


经纪公司方面称培养A某两年多投入了不少金钱,因此要求她赔偿高达1亿韩元的违约金。而A某因拿不出这笔钱,到现在都无法解约,只能不情愿地继续过着练习生生活。

更多像A某这样的乙方在解约时面临巨额违约金,练习生合约结束后还必须继续签订专属经纪合同,但身为甲方的韩国演艺经纪公司却可以因名誉受损等一些抽象的理由单方面解约。韩国娱乐圈的“奴隶合同”一向为业界诟病。


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公正委)7日表示,将对国内8家主要演艺经纪公司的练习生合同进行审查,修正不公平合同条款。审查对象包括业界巨头SM娱乐、LOEN娱乐、JYP、FNC娱乐、YG娱乐、CUBE娱乐、Jellyfish娱乐、DSP传媒等。


此前在JYP、DSP传媒、YG、FNC、CUBE及Jellyfish娱乐等6家公司中,练习生因个人原因解约时,需赔偿违约金1-1.5亿韩元,是经纪公司投资费用的2-3倍。而今后练习生要求解约时,只需要赔偿经纪公司直接投资在其身上的训练费用。


据悉,这些经纪公司平均每月为每位练习生支付148万韩元,其中训练费用为91万韩元。


JYP、CUBE娱乐及DSP传媒还要求练习生在合同结束后,继续与该公司签订专属经纪合同。如果练习生拒绝,也将被要求赔偿相同于投资费用2倍的违约金。


公正委表示,练习生合同和专属经纪合同相互独立,练习生有权利自由决定。


另外,为保障练习生的权益,公正委还要求DSP传媒、SM、FNC娱乐删除合同中“经纪公司可以因旗下艺人名誉或信用受损为由单方面解除练习生合约”的内容。


公正委表示,要求各经纪公司在审查期间自行修改合同中的问题条款。


公正委相关人士说:“目前2成演艺经纪公司都有练习生制度。希望能通过此次整改,使经纪公司和练习生之间建立公平公正的合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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