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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03)数字平台治理:权力不能“私有化”!

李天时 院长请回答 2022-04-06
国家出手,行业整顿,平台被罚:权力的流散、转移、角逐、规制拉开序幕。 2021年4月6日,AL“二选一”涉嫌垄断行为被处以182.28亿元罚款,创下了互联网反垄断处罚金额的最高纪录。 2021年10月,MT同样因“二选一”被处以34.42亿元的罚款,两张罚单合计金额超过200亿元。 2021年7月,由鹅厂主导的虎牙和斗鱼的合并被叫停,7月24日,有关部门对鹅厂作出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等处罚。 2021年11月,有关部门对DB超范围、高频次索取权限,欺骗误导用户下载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DB被各大应用商店下架,消息一出,#豆瓣下架#话题迅速冲上热搜第一。 同时,DB被处以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已是豆瓣在2021年第20次受到处罚,累计900万元;近日主管部门入驻指导整改。 下一个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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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权,虚拟世界和实体世界已经密不可分,相互渗透、融合,构成真实社会生活。数字平台的崛起,以及逐渐蚕食“话语权”、“裁决权”、“生存权”、“自由竞争权”,已经引起全球学界关注。

 

微信,是一种生活方式;

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在快手,看见每一种生活;

在微博,随时随地发现新鲜事;

吃喝玩乐,尽在美团......

 

平台通过全面赋权、赋能,开始试图接管社会运行。平台不再仅仅承担着某种线上功能,其实就是“生活”本身。

 

微信日活用户早已超过10亿,不仅仅是社交平台,人们在微信上缴水电煤气通讯费、买理财保险、订酒店机票,甚至核酸检测也需要微信扫码;

 

抖音日活用户在2020年就超过6亿,创作者高达1.3亿,相当于东三省+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之和,提供了超过3600万个就业机会。

 

所有行业几乎都在平台上重新做了一次,数字社会空间,成为现实社会的完整映射。不过,这种社会空间是由私有企业打造的。

 

权力正在“私有化”,正是数字社会的突出特征。

 

刘金河先生《探索与争鸣》撰文:当基于私有企业的平台,拥有了巨大的社会权力和媒介权力,传统的“权力决定信息分配”的关系,正在被“信息决定权力分配”所取代,一种新的数字资本主义正在弥散。

 

公权力,面临着愈发明显的“私有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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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私有化”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人们一切线上生活的准入、开展,意味着一切封号、禁言、投诉,意味着我们全部数字资产,意味着全部数字内容的创作和传播,都受到私有平台的规制、管理和裁决。

 

意味着浩如烟海的信息和暗箱的操作规则之下,一个人可以随随便便“数字化消失”。

 

数万字的《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个人账号使用规范》、《隐私保护指引》等一系列协议、近百项社区公约......按下“同意”键,不仅是公民个人隐私的让渡,同时也是公权力被侵蚀的开始。

 

如果一一对应“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平台规则相当于立法和政策,删帖和封号等管理行为相当于行政执法,侵权行为的仲裁和投诉举报的处理相当于司法裁判。

 

数字平台和菜市场不同,头部管辖的疆域接近无限大,如果不加以制衡,最后的结果就是“权力的迅速流散和私有化”。

 

这将会引发从法律到监管再到公共安全等一系列治理挑战。

 

有多少人面临投诉无效、举报无门,遭受暴力侵扰、隐私泄漏;

 

有多少人无奈接受垄断“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必须在长达数十页的公约勾选“我同意”;

 

有多少人被困在算法里、陷入信息茧房中,忍受所谓个性化推荐;

 

有多少人遭遇黑公关、黑流量、黑水军的谣言、诽谤、侮辱、构陷,却申诉无门;

 

我们是否应该重新思考平台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司法的规制在哪里?有关部门的监管在哪里?

 

国家出手,公众疾呼,上上下下的声音都在呼唤新的平台治理方案,呼唤社会治理的精神和原则:权力的确认、权力的分配、权力的制衡、权力的问责。

 

汉密尔顿曾经说,“权力如大河,当它保持在河道里,美好又有用;当它溢到岸上,迅猛不可挡,所到之处尽带去毁灭与荒芜。”

 

平台如巨兽,需要关进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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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所言:“自古以来的经验表明,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绝不罢休。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必须通过事物的统筹协调,以权力制止权力。”

 

平台崛起,强大的媒体属性导致信息爆炸,内部治理、组织监管、法律制衡等相关措施均滞后,导致互联网黑产、偏门野蛮生长,已经和平台自身发展盘根错节在一起,第一桶金早已经成为第一大金矿,新兴的平台权力,陷入看不清、摸不透、猜不准的治理泥淖。

 

即使在市场化媒体最蓬勃的十年,“管办分离”、“采编和经营分离”也是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黄牌”、“红牌”的制度设计,极大地遏止了资本在文化传媒领域的无序扩张,包括坚决防范“话语权”、“裁量权”私有化


那时,非法广告、有偿新闻、不正当竞争、内部人贪腐、舆论讹诈等等,还可以找到有效渠道得到最终的解决无论是上级组织还是司法救济;


那时,还有热线部、读者服务部、编办、监察室,来专门处理假新闻、记者违纪、不法行为的申诉;


那时,还有新闻理想,还有传媒底线,还知道善恶美丑黑白,还倡导调查新闻、专业主义;


那时,但凡重大,不在现场是失职;如果搬运,更是职业耻辱。


不怕走弯路,就怕无人管。

 

更可怕的是,数字平台崛起以来,权力的流散和不断私有化,正加速权威主流媒体集体失语,除了公文、通稿,鲜见现场、事实类信息供应,随处可见爆料和有执照的网暴,真正的调查和舆论监督严重缺席。不在现场、没有采访、缺乏核验,就没有让人信服的真相。“媒介融合”喊了许多年,需要真正践行,不要仅仅是外包频道、流量考核;权力需要制衡权力,数字平台不能肆虐如洪水猛兽,互联网阵地不能失守。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走向极端。面对平台权力不断壮大的客观事实,拆分、国进民退、甚至平台国有化都可能是选项之一。可以看到的是,仅仅靠“开罚单反垄断”一定是治标不治本。

 

平台公司的“私权力”急需公共化治理,平台“自治”和“他治”急需寻找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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