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摔死了孩子,落在车里憋死了孩子,有人说这些不负责任的父母该坐牢!你怎么看

2017-03-09 赵颖文 话匣子 话匣子

上周 天津一起让人痛心的事故刷爆朋友圈

一名父亲怀抱两个孩子

倚靠在商场4高层的栏杆处看夜景

孩子打闹 父亲没有抱紧

结果两个孩子双双坠亡



好多妈妈都说

不忍心多看一眼图片

这名父亲应该也陷入了自责的深渊吧

可是现在有人提出

这名父亲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而且还是两会上政协委员提出的

细细想来

儿童意外伤害

家长真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呢



非机动车闯红灯

很多人早已见怪不怪

但视频里的场景

其实每天都在发生

如果非机动车上还坐着一个孩子

是不是更要悲伤一百倍……


就在上个月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四天接诊三例

非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儿童伤害


血淋淋的教训摆在面前

可拿性命当儿戏的家长仍然不绝

除了骑车出事

还有儿子在洗浴中心溺水

母亲在一旁玩手机浑然不知

每到寒暑假总有父母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

孩子从高楼坠落酿成一桩桩惨剧

在这些事故里

父母显然没有履行好监护的职责

于是今年两会上

来自成都的李铀等13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提案:

父母监护失职应当入刑



孩子受伤乃至失去生命

父母已经悲痛欲绝

还要抓人家去坐牢

岂不是在伤口上撒盐

听到这个提议

话匣妹觉得难以置信

还和同事们展开了讨论:



归纳一下

话匣妹的看法是

刑罚的目的是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

监护失职入刑

不能起到这方面作用

那要立这个法干吗!

但显然同事们对我的观点嗤之以鼻

为了说服自己

话匣妹带着问题走进政协会场



反对监护失职入刑的有郑珊和孙南申两位委员

 

郑珊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副院长


你要说孩子要出事情,他肯定是穿心地疼,完全不是出于本意,那我觉得入刑不应该。你要是想减少,提高他的责任心,让年轻的父母有一些宣传教育的材料、资料,或者在电视上有一些公益广告能告诉年轻的父母,什么方面要特别当心。

孙南申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如果幼儿园老师或者司机把孩子留在校车里造成意外伤害,这属于玩忽职守的范畴,老师、司机和孩子、父母实际上有一种合同关系。而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比较特殊,性质不一样。

 

支持监护失职入刑的有高美琴、段祺华等委员


 

高美琴 台盟中央妇委会主任


父母亲不能把孩子当做自己私有产品,有的老观念、老传统还是要跳出的。你监护人本身就有一个法律规定的,履行这个职责的行为还不够!

段祺华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我自己的孩子,我为什么不可以打?”这是我们国家的很多老百姓的想法。但是按照现在的法律概念来说,每一个人他的个体,他就有独立的人格权利。


现在在我国,婚内强奸也是可以定罪的,过去就没有这项罪名,人们认为婚内关系是一种夫妻关系,清官难断家务事。但现在每一个个体人格的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如果我们把孩子看做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不是父母的附属品,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父母监护失职要入刑了。

 


两会会场外


上海律师张玉霞


刑法中间有条罪名叫过失致人死亡罪,我们一般不会想到往家长身上套的,以前判例中也没有。但是严格从法条的本意来说,上面提到的天津大悦城那起事故是父亲疏忽大意所致,一种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过失。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他应当为孩子去预见可能发生的风险。一旦他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但是轻信自己可以避免,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也需要受到处罚。






话匣妹也很想听听广大花粉的意见:


(部分素材来自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本文完-

版权声明:本文系话匣子微信公众号原创内容,转载前请联系后台授权。


Views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