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莆田青璜中学2021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21〕34号)及《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涵政教【2021】49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2021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人数:计划招生800人。
四、招生范围
(一)施教区
凡户籍地在我校施教区(涵东街道8个社区:后度社区、铺尾社区、顶铺社区、苍然社区、宫下社区、塘北社区、霞徐社区、涵中社区)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具体条件如下:
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为我校施教区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要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在我校施教区区域有房产证明的。
(三)政策照顾对象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公政治〔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4.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符合涵政综〔2016〕23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涵江区引进人才子女;
7.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
五、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
六、报名材料
(所有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好,并提供原件,待审核后原件归还。)
(一)施教区学生需提供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①首页 ②学生本人页)。
2.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
3.1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需提供材料:
1.提供公安部门签发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
2.护照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能证明学历的证件复印件(如小学毕业证书等)。
4.(1)父母为国内户籍:提供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2)父母为外籍人士,提供护照。父母为华侨,提供住在国永久居留权证明并公证。父母为港、澳、台同胞,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5.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
6.1寸彩色照片一张。
7.委托国内监护人的,需提供国内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公证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委托书、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
(三)政策照顾对象需提供材料:
1.提供能够证明照顾对象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相关证件、相关文件批复);
2.户口本复印件(①户口本首页 ②学生本人页);
3.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4.1寸彩色照片一张。
七、咨询电话:
0594-6725531 ,0594-6725532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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