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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物价的通告!消费者可致电举报!


9月13日,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有关价格政策和要求通告,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监管工作,确保口罩等防疫用品、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稳定。



通告提醒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必须做好如下几点: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内部价格管控。


二是在经营商品的显著位置,标明商品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销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三是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线提价”等紧迫性或诱导性用语散布涨价信息,推高价格预期;不得虚构或散布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


四是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通告还指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一经被发现,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给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处理。


此外,通告呼吁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来源:新福建APP

编辑: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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