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季度“开门红”政策解读新闻通气会召开 政策汇编看这里!
2022年1月7日上午,福建省一季度“开门红”政策解读新闻通气会在省发改委召开。
具体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省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主要指标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2月27日印发《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闽政办发明电〔2021〕29号)。主要措施:
一、做好冬春农业生产
全面推进春粮生产。加快秋冬种进度,确保1月底前完成92万亩粮油作物种植任务。加强春收粮油作物田管,建设50个马铃薯、甘薯、油菜示范基地。抓早抓好春耕春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生猪、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水产品等生产,抓好300万亩在田蔬菜管理,确保生猪存栏900万头以上,新种春季蔬菜220万亩。
加快现代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力争开工重点项目300个左右、完成投资100亿元。启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出台实施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政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建设钢架温室大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藏设施等。
二、促进工业稳定增长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2022年一季度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且增长6%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季度产值增量分档给予奖励,对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中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奖励标准。对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2022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政策可叠加享受。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各地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举办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的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原则上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牵头举办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规上工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给予奖励。
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全省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且用电增速较高的工业企业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
三、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深化项目储备。聚焦新基建、新能源、城市更新、水利、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石油化工、机械装备等重点产业链梳理,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等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持续做好产业数字化改造、产业链缺失项目、延伸项目、升级项目和节能降碳、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谋划储备。强化招商项目落地。支持各地元旦春节期间组织“亲情招商”“主官招商”等活动,围绕产业链精准招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吸引上下游企业落地配套。建立全周期全过程项目管理机制,做好日常调度,推动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开工、投产见效。
加快项目建设。加快项目能评环评审查等前期工作,能快尽快、能早尽早,推动尽快开工形成实物工程量。抓紧确定2022年度省重点项目并尽快组织实施。一季度全省组织一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鼓励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加强施工组织,强化正向激励,对投资和项目等工作综合考评较好的地区,安排省级预算内资金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
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制定出台促消费相关措施。重点在开展常态化促销活动、壮大商贸主体规模、加力稳住重点消费、扩大福字号品牌消费、持续推进网络消费、升级城乡消费载体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激发“两节”消费潜力。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全闽乐购”城乡消费季等各类促消费活动,推动福茶、福酒、“万福”商旅伴手礼等特色品牌消费。开展促进闽菜繁荣行动第三季“吃在福建”系列活动,做强闽菜大产业,打造闽菜产业全链条。开展阿里年货节、日消品专区年度盛典、迎新年福茶网主题促销等线上活动。全链条促进汽车消费。扎实做好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做好生产调度、物流运输和终端销售等各环节工作,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平价商店,确保“两节”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促进文旅消费。精心策划春季主题文旅活动,推出“全福游、有全福”假日旅游优惠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春节期间入住星级饭店的游客进行补助。推进落实文艺演出、展览展示、街头文艺展演、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等元旦春节文化文艺活动。
五、促进外贸外资量稳质升
巩固外贸增长势头。用好各类春季展会平台,帮助企业抢订单、拓市场,开展春季广交会前期筹备工作。跟踪重点出口企业,做好集装箱预警调度和供需信息对接,缓解企业春节期间物流压力。狠抓重点增量项目。做好百家重点外贸企业、百个出口品牌跟踪服务,力争一季度实现出口增量超50亿元。壮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6个现有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海外仓,用好海空货运航线、对台专线,力争一季度跨境电商出口显著增长。
提升利用外资规模。用好侨资侨力,指导各地抓住春节海内外客商、侨商返乡探亲时机,开展春节招商。抓住RCEP正式生效契机,强化对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招商。
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做好疫情期间惠企政策接续。围绕保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对疫情期间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产业、商贸、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惠企政策,认真梳理研究到期后的接续政策,能接续的要尽量接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增加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滚动使用原有的普惠小微信用再贷款额度。继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展期、续贷,缓解企业还款压力。加强跨部门“几家抬”,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加大首贷、无还本续贷的支持力度,推动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落实发放第四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完善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绩效考核、尽责免责等规定,扩大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为企业降低担保成本。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便利纳税人申报享受优惠政策。提高出口企业信保服务水平。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提高出口信保服务效率。推广“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模式,增强小微出口企业抗风险能力。
七、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优化法治环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上丝绸之路中央法务区建设。发挥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快破产处置办理。加快推进省级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福建”。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瞄准国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抓紧研究制定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选取部分地市开展试点工作,先行先试,争取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完善数字化营商环境监测督导机制,“点对点”精准督导,全面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巩固提升省级11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加快实现“线上一次办”。按照国家进度安排,持续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37个高频事项实现“异地代收代办”省内通办。推动在省内部分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
八、加强要素保障
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实施稳岗引工奖补,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可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具体奖补标准和办法由各地确定。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开展重点用工情况监测,组织“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支持企业共享用工,组织缺工企业到劳务输出省举办招聘会,或通过设在当地的劳务工作站有效输转务工人员来闽就业。
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发行企业债券,落实财政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中央资金支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做好专项债项目储备,避免“资金等项目”。
切实保障能源供应。建立健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供需情况监测分析,统筹协调能源电力保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强化电力保供,不断优化电网运行调度,提升煤炭库存,督促各主力燃煤电厂落实企业电煤保供主体责任,确保厂内存煤可供发电天数在15天以上,力争达到25天;落实燃煤发电全面市场化改革要求,打通煤、电价格传导路径。做好天然气储备,督促相关企业加强与资源方沟通协调,确保已签订长协合同履约;对遇不可抗力导致上游减供的,要及时组织采购其他资源保供。
着力破解用地用海用林等难题。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要素保障落实情况的跟踪了解,针对“开门红”项目,组织工作专班,主动对接、提前介入,积极研究破解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要素保障问题。加强对基层部门做好项目建设服务的督促指导,上下沟通有序衔接,提高报件质量,减少过程中的补件反复,对符合用地、用海、用林条件的建设项目,要快审快批;对需上报国家审批的项目,要积极跟踪争取相关国家部委支持,争取尽快获批。对省级以上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项目等重大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即到即审,优先保障要素指标。积极争取重大产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制定我省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工作方案。
九、强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
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不随意层层加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物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四早”,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突发事件和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体系,岁末年初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道路交通、燃气、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水上安全、油气管道、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精准整治。督促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安全生产。
主要领域一季度“开门红”政策措施(第一批)
1.投资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一季度投资“开门红”工作的通知》主要措施
2.工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
3.外贸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一季度促进外贸工作若干措施
4.外贸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一季度稳外资有关措施
5.消费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推动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促进消费工作措施
6.文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促进文旅经济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措施》的通知
7.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强化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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