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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疫情防控!莆田市体育局最新发布!

莆田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公共体育场馆和体育运动项目

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主体:

根据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为加强公共体育场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公共体育场所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类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类体育场所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每天至少消毒1次,出入口、健身场地及器械、卫生间等重点部位要加大消毒频次,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和标示。要保持场所内处于良好通风状态。科学合理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制度,所有进入健身场所人员,全部进行扫码登记,实行绿码通行,进行体温检测,严禁不配合者或体温异常者进入健身场所,以便出现疫情时能够及时跟踪防控。

二、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疫工作

各类体育场所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莆人员动态排查工作,主动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自我防护,落实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不得允许接触过确诊或疑似人员上岗工作。

三、做好开放场所督查与信息报送

各县(区、管委会)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公共体育场所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积极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体育场所如发生疫情,须立即向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并报属地体育部门,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隐瞒。

莆田市体育局

2022年3月13日


来源:莆田市体育局编辑: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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