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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涵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 第13号


根据疫情最新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科学划定、精准管控工作要求,自2022年4月3日起,以下区域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并实行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将莆田市涵江区涵华东路138号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封控措施。

二、管控区。将涵华东路122号,126号,130号,134号,142号,146号,148号,150号;涵华东路112弄2号划为管控区,原则上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

三、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各工作组、涵东街道要按照职责严格落实有关工作,做好区域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障人士、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电话:吴先生13509359827(涵东街道);邱女士13860968980(铺尾社区)。

四、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涵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来源:涵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编辑:许亦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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