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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检·动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第七巡回检察组对碑林区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完善“派驻+巡回”检察模式,提升监督质效,促进社区矫正机构规范执法,8月16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第七巡回检察组在碑林区司法局召开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
会议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第七巡回检察组组长、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鸿雷主持。会上,第七检察组副组长、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邓彦琳宣读了本次对碑林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巡回检察实施方案,对本次巡回检察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碑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一曲介绍了碑林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并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巡回检察组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随后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戈鹏表示,碑林区检察院将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工作,保障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高磊为本次巡回检察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阐明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回检察的重点以及巡回检察的方式方法,强调了对巡回检察报告以及书面反馈的具体要求,要求检察组与被检察单位高度重视巡回检察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工作,确保巡回检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最后,市人民检察院第七巡回检察组向碑林区司法局送达本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告知函。
目前,第七检察组成员已经入驻碑林区司法局以及辖区内各个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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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三检察部
编辑:刘 婧
审核:王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