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对接司法需求 畅通“绿色通道”
对接司法需求 畅通“绿色通道”
以检察力量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重要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全区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我院以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依托“12309检察服务和社会治理融合中心”,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的窗口优势,不断完善涉民营企业申诉案件办理机制,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明确涉民营企业受案范围。对涉民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家及其近亲属向本院提出的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侦查活动监督、“挂案”监督和民事诉讼监督五类控告申诉案件,通过“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指派专人快速受理、快速分流、快速办理。
进一步完善涉民营企业申诉案件办理机制。对涉民营企业申诉案件实行专门管理、院领导包案制度,并修订完善了《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规定》,要求包案院领导坚决做到包阅卷、包审查、包督办、包结案、包化解、包稳定,拿出切实举措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合法诉求。
进一步强化“双进”工作,促进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依托“12309检察服务和社会治理融合中心”,强化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和12345市民热线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人熟地熟”的优势,推动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以检察服务为路径,依法能动履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将新时代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努力为区域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第五检察部
编辑:刘婧
审核:王丽霞